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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压静压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监理要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2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彭楚兴
核心提示:液压静压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监理要点
  摘要:文章从监理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液压静压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监理要点,能从监理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详细分析和指点出监理工作的各个要点。

  关键词:特点及适用范围;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监理控制

  近几年来液压静压桩得到广泛地应用,为了保证其施工质量,在预应力管桩的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应对其进行控制。根据对预应力管桩施工监理工作的实践总结,特拟定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监理要点,供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一、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PHC桩)的特点及适用范围 

  (一)PHC桩的特点

  PHC桩的单位承载力造价是各种桩型中最低的,且综合经济效益指标也好于其他桩型。管桩穿透土层的能力特别强,对持力层起伏变化大的地质条件适应性强;成桩质量可靠,监理、检测方便;施工周期短;噪声小,无振动,无污染,符合环保要求。但PHC桩延性差,超过其桩身承受的极限荷载时会出现脆性破坏。

  (二)适用范围

  PHC桩适用范围广,适用于以人工填土、软土、粘性土、粉土、粉砂、细砂、中砂为覆盖层的地区,持力层一般为粗砂、砾砂、圆砾、风化岩,人土深度一般为10m~70m。

  二、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施工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建筑地基与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1999。

  三、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施工的监理要点

  
(一)施工前的监理控制

  1.准备

  (1)建立质量管理网络,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

  (2)研究工程地质报告、桩位平面布置图、桩基结构施工图;

  (3)查看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式地质勘察报告,供静压桩施工时参考;

  (4)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必须具有针对性,措施具体,施工流程清楚,顺序合理。

  2.场地要求

  (1)施工场地下的旧建筑物基础、旧建筑物的混凝土地坪,在施工前应予以彻底清除;

  (2)施工场地平整后的坡度应在10%以内,并具有与选用的桩机机型相适应的地耐力;

  (3)施工场地的动力供应,应与所选用的桩机机型、数量的动力需求相匹配,其供电电缆应完好;

  (4)检查建筑场所和邻近的高压电缆、通讯线路和其他地下管线;

  (5)场地的边界与周边建(构)筑物的距离,应满足桩机最小工作半径的要求,且对建(构)筑物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6)审核周边沉降观测点布置;

  (7)对施工场地的地貌,由施工单位复测,作好记录;监理人员旁站确认。

  3.桩机的选型及测量用仪器

  (1)压桩的压力要根据现场的地质条件,通过对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平均值和标准贯入试验N值评估沉桩的可能性,选择好压桩机械设备。

  (2)核查施工方提交进场设备报审表。桩机的选型一般按1.2~1.5倍单桩极限承载力取值(不含静压桩机大履和小履重量)。桩机的压力表,应按要求检定(油压表必须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并有鉴定合格证)。桩机传感设备是否完好,桩机配重与设计承载力是否相适应。

  (3)按设计如需送桩,应按送桩深度及桩机机型,合理选择送桩杆的长度,并应考虑施工中可能的超深送桩。

  (4)测量仪器应有相应的检定证明文件。

  4.对施工单位组织机构及相关施工文件的审查

  
(1)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

  (2)审核承建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施工员、质检员、测量员、桩机司机、电工、焊工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内容是否齐全,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对其进行审批。

  (4)审查沉桩顺序是否综合考虑下列原则:一般采用先深后浅,自中间向两边对称前进,或自中间向四周进行。打桩顺序应根据邻近建筑物情况、地质条件、桩距大小、桩的密集程度、桩的规格及入土深度综合考虑,兼顾施工方便。

  (5)核查其施工设备、劳力、材料及半成品是否进场,是否满足连续施工的需要。

  5.对预应力管桩的质量监控

  
(1)检查管桩生产企业是否具有准予其生产预应力管桩的批准文件。

  (2)检查管桩混产品质保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和齐全。

  (3)PHC桩从高压釜取出后即可吊运和施压。桩在起吊和搬运时,必须做到平衡,不得损坏。水平吊运可采用二点起吊,吊点距桩端0.207L(L为桩长) ;一点起吊,吊点距桩端0.29L(L为桩长,在10米<L≤16米范围内采用)。

  (4)对预应力管桩在现场进行全数检查:a. 对管桩进行外观检查。管桩有否明显的纵向、环向裂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b. 对管桩尺寸进行检查:桩径(±5mm)、管壁厚度(±5mm)、桩尖中心线(<2mm)、顶面平整度(10mm)、桩体弯曲(<1/1000L)。c. 管桩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并采取可靠的防滚、防滑措施。d. 宜按施工流水顺序采取“即用即送”的组织方法供桩,减少二次搬运及堆放。e. 管桩堆放层数不得超过4层,不同规格的桩应分别堆放在不同地方。堆放必须二点垫高、垫平、垫实。垫点为0.21L,要求垫点对齐。

  6.管桩桩位的测量定位

  
(1)施工前应设置测量基线与水准点,基线应设置在不受施工影响处。

  (2)管桩桩位应在施工图中对其逐一编号,做到不重号,不漏号。 

  (3)管桩桩位经测量定位后,应按设计图进行复核。做到施工单位自检,总承包方复检,监理单位对测量定位成果进行检查(简称“两检一核”)无误后共同验收。

  (二)施工中的监理控制静压桩施工顺序及工艺流程:桩位测量定位→桩机就位→吊桩→对中→焊桩尖→压第一节桩→焊接接桩→压第N节桩→送桩→终压(检查验收)→(截桩)转移桩机→复压。

  1.桩位测量定位:复查测量放线、桩位及标高控制;

  2.桩机就位进行吊桩。取桩应符合下列规定:对于叠层不超过2层的管桩,可拖拉取桩;叠层超过2层时,应采用吊机取桩,严禁拖拉取桩。桩就位要仔细检查桩身质量。

  3.压第一节桩

  (1)应督促施工单位经常复核:有无挤压情况造成测放桩位偏移的情况。

  (2)压好第1节桩至关重要, 须注意第一节桩桩尖导向必须垂直;管桩压入前要准确定位、对中,在压桩过程中,宜用经纬仪和吊线锤在互相垂直的两个方向,监控桩的垂直度(≤0.5%)。

  (3)当桩尖进入较硬土层后,严禁用移动机架等方法强行纠偏。

  4.焊接接桩

  (1)当第一节桩施压到离地面0.5~1米时,起吊第二节桩。

  (2)施焊前先检查上下桩接触面:上下端板表面应用铁刷子清刷干净,坡口处应刷至露出金属光泽。

  (3)接桩时上下节桩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宜大于2mm。

  (4)焊接宜优先使用二氧化碳保护焊。

  (5)施焊时,宜先在坡口周边先行对称点焊4~6点,再分层施焊,施焊宜由两个焊工对称进行。

  (6)内层焊渣必须清理干净后方可在外层施焊。焊缝应饱满连续,焊接部分不得有咬边、焊瘤、夹渣、气孔、裂缝、漏焊等外观缺陷,焊缝加强层宽度及高度均应大于2mm。

  (7)应尽可能缩小接桩时间,焊好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5min~10min,才可继续沉桩;焊接接桩应按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5.压第N节桩

  (1)合理调配管节长度,尽量避免接桩时桩尖处于或接近硬持力层。每根桩的管桩接头数不宜超过4个;同一承台桩的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

  (2)压桩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桩的垂直度(≤1%)、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应随机检查施工单位的压桩记录,并抽查其压桩记录的真实性。

  (3)施工过程中,不得任意调整和校正桩的垂直度,避免对桩身产生较大的次生弯矩。

  (4)压桩过程中,除机械故障外,不得停止沉桩施工。如因操作必须,中途停歇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严禁中途停压造成沉桩困难。

  (5)静压桩穿越硬土层或进入持力层的过程中,不能用力过猛,抬架时也要轻抬轻放。否则一是造成桩身开裂;二是易发生桩架倾斜倒塌事故。

  (6)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暂停压桩,并及时与地质、设计、业主等有关方研究处理:a.压力值突然下降,沉降量突然增大;b.桩身混凝土剥落、破碎;c.桩身突然倾斜、跑位,桩周涌水;d.地面明显隆起,邻桩上浮或位移过大;e.按设计图要求的桩长压桩,压桩力未达到设计值;f.单桩承载力已满足设计值,压桩长度未达到设计要求。

  (7)桩压好后桩头高出地面的部份应及时截除。截除应采用锯桩器截割,严禁用大锤横向敲击或扳拉截断。

  6.送桩

  (1)送桩时要用专制钢质送桩器,不得借施压用的工程桩作送桩器。

  (2)施工时注意送桩器和工程桩对齐,以轴线重合为准则。

  (3)送桩结束后,应及时用碎石或黄砂回填密实,以免桩机行走时引起地面沉陷。

  (4)当场地上多数桩较短(L≤15m)或桩端持力层为风化泥层岩可能需要准备复压时,送桩深度不宜超过1.5米。

  7.终压(检查验收)

  (1)压桩终压的技术参数一般采用双控,根据设计要求,采用以标高控制为主、送桩压力控制为辅或者相反。

  (2)终压时连续复压次数应根据桩长及地质条件等因素确定,一般不宜超过3次,只有施压入土深度超过8米的超短桩时,复压的次数可增至3~5次。当条件许可时宜采用超载施压法,一般不宜采用满载连续复压法。

  (3)复压时每次稳压时间不宜超过10s。

  (4)终压力值不宜超过桩身允许抱压力的1.1倍。

  (5)终压后的桩顶标高,应用水准仪认真控制,其偏差为±50mm。

  (6)静压桩桩端进入持力层,达到综合确定的压桩力要求,但未达到设计标高时,宜保持稳压1~2分钟,稳压下沉量可根据地区经验确定。

  8.复压。

  管桩全部沉桩到位后。为确保桩底不发生疏松和涌桩,须抽取一定数量的桩(特别是大面积群桩)进行复压,压桩力可减至静载荷载验值。

  (三)施工后的控制

  (1)静载试验和动测工作须在管桩复压完毕15d后进行 ;组织设计院、质监站、甲方及施工方,确认静载试验以及动测的数量和桩号;预应力管桩施工结束后,应对桩基做承载力检验及桩体质量检测。承载力检测的桩数不应小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其桩体质量检测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2)审查施工方提交的沉桩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桩位平面布置图;

  (3)检验(验收)控制:桩基完成后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规定对管桩质量评定。

  (4)组织对桩基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参考文献:

  [1]广东省标《静压桩基础技术规范》(讨论稿).

  [2]广东省标DBJ/T15-22-98《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

  [3]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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