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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泥助磨剂产业存在的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0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我国水泥助磨剂产业存在的问题
  水泥助磨剂产业在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但不可否认其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些问题甚至可能危及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1.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水平、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参差不齐  

  目前我国大多数水泥助磨剂企业都是采用购买化工原料或废料复配的生产工艺,因此,进入这一产业的门槛较低;企业规模和层次两极分化,极少数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或少数国内企业生产装备及实验检测仪器齐全、生产工艺先进、管理规范及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到位;而绝大多数水泥助磨剂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管理不规范,更不用说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这样必然就会影响助磨剂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挫伤水泥企业使用助磨剂的积极性。实质上对以复配为主的水泥助磨剂企业虽然生产投入不大,但由于助磨剂的使用效果对不同水泥企业的熟料和工艺相差甚大,因此要求水泥助磨剂企业的研发能力和现场技术服务的水平很高,否则很难引导水泥企业正确、有效使用助磨剂。  
  
  2.没有建立水泥助磨剂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虽然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1997年就根据美国材料协会A S T M C 465-92《水硬性水泥生产用工艺外加剂》制定了J C /T 667《水泥粉磨用工艺外加剂》,该标准中各项标准要求等同采用A S T M C 465,但检定方法均采用我国现行试验方法标准,并在通用水泥产品标准中明确允许在水泥粉磨中掺入不大于1%并符合J C /T 667-1997标准的水泥助磨剂,而实际上标准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真正执行标准的企业是极少数,其中洛阳万顺建材有限公司是第一家委托权威机构完全按标准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了质量评价,但绝大多数企业并没有执行标准,应该说目前水泥助磨剂产品的质量控制、检验及监督处于无组织的状况。  
  
  3.一些生产企业对水泥产品质量负责的意识差  
  
  水泥产品质量关系到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但由于绝大部分水泥生产企业是否使用助磨剂主要取决于企业能否获得直接经济效益,而一些常用的醇胺类水泥助磨剂,由于成本原因,水泥企业使用此类助磨剂后获得的新增利益很小,绝大多数企业没有积极性,或者只是在水泥销售旺季使用。因此,为了迎合水泥企业的需求,许多助磨剂生产企业提供的商品助磨剂中掺入了不允许掺加的外加剂,甚至加入可导致钢筋锈蚀、严重影响混凝土安全性的盐类,使得水泥企业,特别是一些小水泥企业使用助磨剂的目的变成为了提高强度多掺混合材,至于助磨剂的助磨效果并不是最重要的,这样的使用原则背离了我们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助磨剂的初衷,也会影响到水泥助磨剂产业的健康发展。  

  鉴于水泥助磨剂产业存在的问题,许多专家强烈呼吁取消水泥中允许掺加助磨剂,但是我们认为作为提高粉磨效率的一项有效手段,助磨剂的研发和应用还是应该鼓励的。因此我们想通过修订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一些问题。然而,希望通过修订标准能够规范助磨剂的生产和质量只是我们为促使助磨剂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愿望,这些仅仅是外因,而广大水泥助磨剂生产企业的行为和意识才是真正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因和动力。  

  水泥助磨剂产业将迎来大好机遇  

  1.国家的需求成为水泥助磨剂产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我国是资源、能源匮乏的国家,能源的人均拥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能源短缺制约了社会经济发展,同时也对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因而受到了党和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把G D P 能源消耗降低20%作为约束性指标。为实现国家节能总目标,国家将重点工业强制实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建材工业是典型的能源消耗型工业,统计数据表明2006年建材工业企业总能耗为2.1亿吨标准煤,占当年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8.7%,而其中水泥工业总耗能为1.68亿吨,占建材工业总耗能的80%以上,因此水泥工业的节能降耗一直受到重视。  

  《水泥能耗等级定额》行业标准,在此基础上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制定了国家标准G B /T 16780-1997《水泥企业能耗等级定额》。然而随着水泥工业工艺技术水平的发展,现行标准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因此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始组织天津水泥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着手修订《水泥企业能耗等级定额》国家标准,该标准的修订工作受到了国家发改委、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下达了《水泥企业能耗等级定额》标准的修订计划,并将标准名称改为《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该标准由天津水泥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共同完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了G B 16780《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该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配套的22项高耗能产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之一。  

  此次标准修订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将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规定了3类能耗限额指标,包括现有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新建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和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其中,现有企业能耗限额限定值指标和新建企业能耗限额准入值指标是强制性要求,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指标是推荐性要求。也即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将成为水泥企业生存的门槛,这为节能降耗的技术与产品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空间,也为水泥助磨剂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2.行业协会将为水泥助磨剂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近10年来我国水泥助磨剂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水泥助磨剂在增加磨机产量、降低电耗等方面所显现的效益已逐渐被大多数水泥生产厂家所认同,水泥助磨剂生产企业已增至100多家,并且仍有很好的发展空间;然而上面所谈到的问题将严重制约水泥助磨剂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助磨剂所服务的水泥产品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国家财产、公共安全,因此为改变助磨剂产业的发展现状,中国水泥协会水泥助磨剂分会的成立是必要的和及时的。我们相信水泥助磨剂分会将发挥服务作用,为产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发挥自律作用,为产业发展制定规范;发挥引导作用,促进产业公平竞争。当然解决水泥助磨剂产业存在的问题需要助磨剂生产、营销、使用、科研、检测、管理等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成立水泥助磨剂分会就是搭建这样一个平台,把各方面的力量联合起来,共同促进助磨剂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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