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
湖南衡阳至南岳高速公路(在建)项目招商引资
2009-07-27 00:00  点击:413
投资金额:25.1亿元 

所属地区:湖南 

  一、项目基本情况:衡阳至南岳高速公路是湖南省高速公路网的组成部分,项目起于衡阳南岳区坪上,经烧田、至大王庙,经肖家湾、进入九渡铺,沿G107西侧经白鹭坳、于周家坳跨G107,经张老屋,止于石鼓区松木乡与横大高速公路和衡阳市绕城公路相连。路线长50.9公里,其中主线长37.1公里,连接线长13.8公里。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计算行车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项目于2008年6月开工,计划2011年建成通车。本项目投资估算为25.1亿元。 

  二、项目途径地区概况:衡阳市现辖七县(市)(衡阳县、衡山县、衡东县、衡南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及五区(珠晖、回雁、石鼓、蒸湘、南岳)。该市是全省重要的工业和农业基地,全市已形成以化工、冶金、机械、医药、轻工、电子信息为主的工业体系,农林牧渔业也正处于全面发展之中,同时,其境内还拥有丰富的矿产品资源和旅游资源。 

南岳衡山为我国五岳名山之一,素以「五岳独秀」、「宗教圣地」、「中华寿岳」著称于世。现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和国家AAAAA级旅游区。本项目建成后,将通过京珠和衡炎高速公路一同使南岳、大源渡、洣水风光带、炎帝陵、桃源洞、井冈山等高品味的旅游资源得以整合,形成省内的一条精品旅游线路。 

  三、经济与财务评价: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地带动当地资源开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对交通量预测、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分析,本项目具有一定的效益和盈利能力,在国民经济方面,具有效好的效益和一定的抗风险能力,因此在经济上是合理可行的。 

  四、招商方式:本项目采用收购、联合投资等方式。 

政府对本项目提供以下支持和保证 

土地征用和拆迁:本项目土地征用和拆迁费用按湖南省政府规定的土地征用和拆迁标准执行,土地征用和拆迁发生的所有费用由项目投资人承担。 

公路经营权:本项目建成并按规定验收合格后,经省政府批准,项目投资人即可依照收费标准获得本项目公路通行费的收费权;项目投资人同时获得本项目的广告经营权和服务设施经营权等。在特许经营期内,政府保证不以不正当理由提前收回上述经营权。 

限制竞争:在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如果本项目的交通量尚未接近或达到饱和,政府不审批在本项目相关区域内另建一条现行规划外的与本项目具有竞争性的高速公路。 

收费标准调整:在特许经营期内,本项目收费标准的改变和调整需经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提前收回的补偿:在特许经营期内,因政府正当、合法的原因,决定提前收回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政府将对项目投资人进行补偿。 

优惠政策:项目投资人享受国家和湖南省的相关优惠政策。 

联系单位:湖南省交通厅引进外资办公室 

联 系 人:付 杰 

联系电话:0731-4639109 

传 真:0731-4749610 

邮政编码:4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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