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张家港市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通知
2009-01-16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设计、施工、建设、咨询单位:

  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现场采价,结合苏州市建设局苏建价〔2009〕1号文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本次调整的价格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指导价格详见附表。

 

附件:1、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调整表【附件】  

2、预拌混凝土公布价【附件】

张家港市建设局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