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
上海华明高技术集团公司8.46%股权
2008-05-08 00:00  点击:176
  标的名称: 上海华明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8.46%股权

  挂牌价格: 361.000000万元   

  所属地域: 上海

  所属行业: 专业、科研服务业

  企业类别 国有绝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50%以上)

  成立时间: 1996-01-12

  经营范围: 超细新材料领域的八技服务,超细粉末及新材料试产试销,化工原料及产品,建材,金属材料,机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等,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主营业务: 超细新材料领域的八技服务,超细粉末及新材料试产试销,化工原料及产品,建材,金属材料,机械,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等,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注册资本: RMB 5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马新胜

  企业人数: 50人

  资产状况:

  交易基准日: 2007-10-31

  总资产: 7206.97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351.06万元 流动资产:3913.52万元 无形资产:502.67万元 其他:2439.72万元

  总负债: 2946.52万元

  所有者权益: 4260.45万元

  核心无形资产

  主要内容: 专利技术

  经营状况:

  年 份 营业收入 主营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前一年度 9661.8702万元 9661.8702万元 -226.8883万元 302.6159万元

  前二年度 6535.2678万元 6535.2678万元 -288.9786万元 282.4354万元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第一股东比例 上海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心族实业总公司,比例:29.04%

  第二股东比例 华东理工大学,比例:25.26%

  第三股东比例 上海徐汇高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比例:21.57%

  第四股东比例 上海科技投资公司、上海油墨厂,比例:16.92%

  第五股东比例 汕头高新区创科有限公司、马新胜,比例:7.21%

  其他

  转让基本要求 1、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

  2、由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完成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人应当具

  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2、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3、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参与或联合举牌。

  挂牌日期 2008-04-25 至 2008-05-26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在同等条件下,涉及高科技领域的投资者优先。

  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出资监管单位名称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批准文号 2008-2-20

  批复主要内容 有关同意转让部分股权等

  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名称 持有产权比例 本次转让产权比例

  上海科技投资公司 8.46% 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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