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宿迁]关于限制引进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函
2006-08-16

宿建函〔2006〕89号

市经济开发区、湖滨新城开发区管委会,宿城、宿豫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建设办公室:

      近日,为海(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已在市经济开发区投资5000万元港币、年设计生产能力达200万立方米、苏北地区最大的商品混凝土生产基地,预计今年10月份可建成投产。届时,我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将达5家,设计生产能力达到290万立方米,已经满足当前宿迁建筑市场的需求。为保证商品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避免商品砼生产企业之间恶性竞争,我局规划5年内在市区范围内不再引进商品砼生产线。

      特此函告。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抄送:四区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