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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府路面设备采购拒绝国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0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潇湘晨报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江西政府路面设备采购拒绝国货
  今年1月将举行的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路面设备招标,涉及政府采购约3000万元。令人意外的是,从开始购买标书、报名甚至到招标结束,所有国产自主品牌生产厂商只能成为一旁的“看客”。根据该项目招标公告,此次政府采购的绝大多数路面设备必须是“洋品牌”。

  政府采购路面设备拒绝国货

  2006年12月12日,中国公路项目信息网等媒体发布了一则招标公告,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委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等单位购买铣刨机、多功能装载挖掘机、双钢轮压路机、摊铺机、沥青路面修补设备若干。其中沥青路面修补设备、洒布车等多种设备在“技术规格”一栏中居然明确要求是“国外知名生产厂家原装产品或在国内投资组装”。

  负责组织此次采购事宜的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机务处处长陈雪飞介绍,本次政府采购是江西省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等设备的首次公开招投标,也是江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的世行贷款项目之一,采购设备总值约3000万元。

  她表示,本次设备采购完全是按照“国际惯例”进行的,质优价低者中标。之所以大范围拒绝国产自主品牌的设备,主要原因是国产自主品牌虽然价格低廉,但质量不过关,远不如国外品牌设备质量相对稳定可靠。

  中国公路学会筑路机械分会秘书长刘文华认为,也许国货有个别技术不如国外知名品牌,但从整体上看,国产自主品牌的高速公路路面设备并非像江西有关部门介绍的那样质量低下。

  门槛设定违背招投标惯例

  在路面设备招投标报名时就被拒之门外,一些国产自主品牌生产厂商感到无奈和困惑。他们表示,政府采购的关键是能够采购到最佳性价比的产品,不应该将国外品牌还是国内品牌作为衡量标准;而将“国外品牌”作为招标书中的硬性指标,甚至列为“技术规范”,这种门槛设定违背了招投标惯例,也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刘文华分析说,中国的高速公路养护等路面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已经有20多年历史,国内自主品牌的路面设备已经形成系列,产量大幅度增加,年产值高达数十亿元,不仅能满足国内不同市场的需求,甚至获得了国际市场的认可,相当数量的产品具备了国际一流水平。

  以江西拟采购的路面养护车辆为例,国内生产同样设备的大型厂家有许多家,如沈阳北方交通生产的沥青路面修补车,鞍山森远生产的路面修补车,甚至还有更为环保的微波技术设备等。

  一些报名时就被拒之门外的国内厂商反映,江西此次政府采购所称的“国际知名品牌”概念模糊,容易出现人为的操纵;另外,所谓的“国外厂家在国内投资组装”早已花样翻新,一些厂家打着进口品牌的幌子,在国外注册一家公司,作为企业形象宣传使用,而所有的生产都在国内完成。

  一位专业人士表示,有些招标条款已露出了“马脚”,比如能够满足“国内投资组装”这一条款的,全国只有一到两家,江西的开标结果甚至可以“精确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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