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水务、园林绿化)局,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业联合会,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
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八部门《转发国家质检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粤质监函[2010]464号,见附件)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2010年“质量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四项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445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今年我市建设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品牌、标准、信誉、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围绕“质量提升”,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全行业的质量意识,努力把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到新水平,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主题
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
三、活动时间
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30日。
四、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亚运收尾工程质量监管,组织对亚运工程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查,为亚运工程竣工验收的顺利进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积极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继续做好分户验收文件的宣贯和培训。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对所辖竣工住宅工程落实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分户验收工作。
(三)继续做好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控制文件培训工作,进一步推动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工作的贯彻、落实,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对所辖在建工程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及节能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做好迎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年对我市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
(四)开办《广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手册》(土建分册)学习班,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施工企业交流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经验和做法。同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广州市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手册(初稿)》(设备分册)进行研讨。
(五)研究部署我市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工作,逐步推行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
(六)组织开展地铁、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前质量大检查,确保亚运前地铁、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在满足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投入使用。
(七)加大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的工程质量监管,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大检查,严肃查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开展全市勘察设计质量检查,重点突出轨道交通工程和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确保公众利益的安全。
(九)进一步推广使用《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踪系统和动态监管系统》,做好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使用该系统工作。
(十)各专项检查后,通报一批质量违法违规企业,促进参建各方质量意识的提高。
(十一)市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建筑施工企业参观我市“鲁班奖”工程、省市优良样板工程中的精品,增进施工企业对优质工程的感性认识,增强树立企业品牌意识,提高工程质量创优水平。
(十二)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开发商、物业管理和施工企业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对于开发商、物业管理部门、施工企业对质量投诉不及时处理,质量问题严重而又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修理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将以一定形式予以曝光。
五、活动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围绕今年“质量月”活动主题,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做好“质量月”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形式,增强“质量月”活动的影响力。
(二)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积极参与到本次“质量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质量月”活动,采取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着力营造“质量月”活动氛围。要围绕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提升企业质量意识和工程质量水平,加强企业质量文化、诚信、标准、品牌建设,努力促进企业采取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走质量、诚信、品牌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请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水务、园林绿化)局、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筑业联合会将开展“质量月”活动情况,于11月5日前书面报送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
特此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委办公室
2010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