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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背景:

  建筑业节能降耗令人“头痛”。一方面,我国既有的400亿平方米建筑中,95%以上是高能耗建筑;另一方面,建筑能耗在社会总能耗中所占比例日益上升,高耗能建筑与日俱增。据最新统计,在我国每年新建建筑中,只有10%―15%能达到国家制定的强制性节能标准,80%以上为高耗能建筑。

  ■旧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面临很多困难,尤其是民居楼的改造
  ■节能产品在研发阶段就应该考虑到综合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建筑节能过程中,尤其要选择那些耗能高、使用多、与百姓关系密切的产业发起科技攻关,并尽快转化为产品和市场
  ■主管部门应当出台性能认定指标,对建筑物的节能性能进行分级认定
  ■单纯靠市场机制并不能全面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必须要加强法规制约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缪昌文举例说,2002年全国各电网空调制冷负荷共达4500万kW,相当于2.5个三峡电站的满负荷工作。预计到2010年,全国制冷电力高峰负荷将增加1倍以上,建筑能耗的持续增加最终将导致全社会的能源短缺。到2020年,我国将有一半的存量建筑要完成,因此,未来15—20年,能否强制实行建筑节能标准,是我国能不能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道路,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存在着巨大的节能空间和潜力,建筑节能日益成为节约能耗重点关注的领域。

  缪昌文认为,虽然节能重在解决能源的“能”字上,但更重要的还应看到能不能有所作为?能不能身体力行?能不能使其外部环境得到梳理和改善?

  节能资金:引入实力企业和金融机构

  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底,各地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为95.7%%,施工阶段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为53.8%%,与2005年相比,均提高30多个百分点。保守估计,2006年全国城镇新建的节能建筑可形成年节约700万吨左右标准煤的能力。与新建筑的节能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的状况相比,如今缪昌文关注更多的是旧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其中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资金从哪里来?

  缪昌文说,旧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面临很多困难,尤其是民居楼的改造。据悉,他们在江苏已经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即以政府办公建筑的改造作为突破口,带动既有建筑的节能管理和改造等。旧楼的节能改造要本着经济、美观、实用的原则,融资的方式则采用“谁投资谁受益”的思路,即节能改造后所产生的效益按投资比例分成。

  缪昌文建议,各地应因地制宜推进既有建筑和集中供热设施的节能改造,根据地方特色,研究节能改造的政策措施、融资机制和节能服务体系。引导那些有实力的企业和金融机构进入节能领域投资。同时,要开展节能改造试点工作,把节能改造与旧城改造、“平改坡”等工程结合起来。

  节能产品:让消费者买得起用得上

  建筑节能涉及建筑的结构体系、施工、检验监督管理、保温隔热系统、高耐久、低环境负荷的建筑材料的开发应用等多个方面。造成建筑不节能的原因很多,有的是产品原因,比如很多用电设备本身能效低;有的是系统设计不合理,加重了负荷,不是小马拉大车,就是大马拉小车;再有就是施工过程中的监管措施不力,造成节能项目难以落实,造成巨大能源浪费。

  缪昌文认为,节能新技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非常重要,否则节能就无法落到实处。比如,买了个节能的灯泡,比普通灯泡贵了很多不说,用了没几天就坏了,如果总这样,老百姓节能图个啥。节能产品在研发阶段就应该考虑到综合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尽量让节能产品的技术、性能、特点符合市场需求,让老百姓买得起,用得上,得到实惠。

   节能技术:攻关与百姓关系密切的产业

  在建筑节能过程中,尤其要选择那些耗能高、使用多、与百姓关系密切的产业发起科技攻关,并尽快转化为产品和市场。国家有必要组织关键和前沿节能技术的科研开发,有条件的省市,还可利用我国原创技术与国外先进技术的吸收融合,推动更多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在生产和消费环节应用。

  节能指标:进行明确的分级认定

  针对很多地方节能建筑叫好不叫座的局面,缪昌文认为,主要是因为相关的政策没有形成合力。比如,有关政策鼓励居民使用太阳能,但许多城市却以妨碍观瞻为由,限制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诸如此类的问题如果不解决,节能建筑推广难的尴尬局面就难以彻底改观。

  说是节能建筑,但只有一个部门认证。墙体到底加没加保温材料,中空玻璃是真空的还是充的氦气,由于相关标准缺失,消费者一头雾水。因此,主管部门应当出台性能认定指标,对建筑物的节能性能进行分级认定,比如分为A、B、C等,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对建设节能建筑的开发商,政府几乎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激励措施,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也不到位,这些都会挫伤开发商的积极性。消费者、开发商自说自话,国家政策再好也不灵。

  节能法规:奖罚分明具有可操作性

  缪昌文认为,单纯靠市场机制并不能全面推动建筑节能工作,还必须加强法规制约。虽然我国早就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并对建筑物节能设计与建造做了明确规定,但内容比较宏观,缺乏可操作性。

  2007年,建设部拟出台“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建筑能耗统计制度”等六大建筑节能政策,与这些条例配套,将推进以“两改一保”为重点内容的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即“改”供热补贴由暗变明,“改”按面积计费按实际供热量计费,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供热。缪昌文说这些条例建立健全了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了节能省地型建筑的激励政策,而且可操作性更强。

  其实,早在国家出台这些条例之前,各地都已经制订了相关的节能标准,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全省建筑节能研究中心,已牵头主编完成了该省的节能标准。目前,他们正在做建筑节能设计咨询和建筑节能产品检测和现场房屋节能检测,并逐步开发新型节能材料和产品。缪昌文乐观地表示,只要各项措施实施得力,节能工作有钱、有人、有力,就一定“能”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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