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规 » 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苏:苏州市政府出台发展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6-2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江苏:苏州市政府出台发展预拌砂浆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四部二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文件精神,市政府6月12日印发了《苏州市发展预拌砂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的出台,一方面便于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让生产企业、使用单位看到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贯彻落实的决心,同时也给有意投资的企业一种政策导向,尽快决策投资。
  
  为把《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我们将加大对规定的宣传力度。首先,在《苏州日报》上全文公布;其次利用电视台节目打字幕;再次以答记者问的方式对《规定》进行解读;另外还要印制预拌砂浆宣传手册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尽快让社会了解“禁现”的意义及具体操作程序,以此形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社会共识。同时,相关部门的配套文件也要陆续出台,适时选择重点项目,召开试用现场会加以推广. 

  目前苏州市已具生产能力的砂浆企业二家,年产40万吨,在建一家,年产20万吨,多家正在积极筹备之中。相信文件的出台,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生产企业的积极响应,苏州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局面即将打开,定能为建设环境卫生、资源节约、社会和谐、生态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 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