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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南京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混凝土管桩原材料登记管理办法》贯彻情况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6-2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
核心提示:关于落实《南京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混凝土管桩原材料登记管理办法》贯彻情况的通知

各预拌混凝土企业、管桩企业:

    为了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质量,根据《南京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混凝土管桩原材料登记管理办法》(宁建工字〔2008〕5号文)的要求,我处对申请登记的外加剂企业进行了评审,已于6月11日公布了第一批外加剂生产企业登记名单,第二批外加剂生产企业备案名单将于7月中旬公布。近期我处将各企业对外加剂使用情况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使用未经过登记的外加剂产品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水泥登记工作从5月1日开始,截止今日,已有4家水泥生产企业来我处申请登记(江南-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安徽乌江水泥有限公司、溧阳汉生特种水泥有限公司、南京三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请使用其他厂家水泥的企业立即通知水泥供应方速我处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来办理,将按照《南京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及混凝土管桩原材料登记管理办法》(宁建工字〔2008〕5号文)的文件精神处理。 

 

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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