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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建筑用砂专项检查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2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核心提示:关于上海市建筑用砂专项检查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混凝土构件的产品质量,针对本市近期出现的建筑用砂质量下降,随意使用特细砂或海砂的不规范行为,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2008年7月9日~11日,组织开展了禁止使用海砂、特细砂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概况

  本次检查由市安质监总站会同上海市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监督分站、上海市混凝土行业协会、上海市砂石料交易分中心等单位组织进行,被查单位由上海市混凝土行业协会从持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二级预制混凝土构件企业中随机抽取,检查前告知检查人员,确保了检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本次检查共分八个小组,累计检查80家混凝土搅拌站、16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同时抽样检测70组建筑用砂,其中天然砂51组,混合砂19组。

  本次检查的内容包括:混凝土生产用砂品质及使用行为;使用配制混合砂的工艺条件;用砂使用记录;堆场储存条件和管理状况;以及实物抽样检测。

  二、检查情况基本评价

  本次检查反映出混凝土用砂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企业在使用天然细砂与天然中、粗砂配制混合砂或天然细砂与机制砂配制混合砂时,生产过程控制基本正常。但是受天然资源的影响,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使用细砂已成趋势,个别企业存在使用海砂或使用海水冲洗的机制砂嫌疑,对工程质量的安全性和耐久性可能带来危害,所以对建筑用砂尤其是细砂和混合砂质量不能掉以轻心。

  本次检查抽取的70组建筑用砂样品检测结果表明,混凝土用砂质量状况欠佳,应引起各方的重视,并从管理措施和技术层面予以整改提高。据统计,51组天然砂样品中有35组标称为中砂、有12组标称为细砂、4组标称为特细砂。经检测,标称为中砂的样品中不符合中砂质量标准的有11组,其中细度模数不合格的有9组,级配不入区的5组(其中3组细度模数也不合格),不合格率为31.4%。19组混合砂样品中,符合中砂要求的有10组,合格率为52.6%;不符合中砂要求的有9组,其中细度模数不合格5组,级配不入区7组(其中3组细度模数也不合格)。70组样品的含泥量、泥块含量、氯离子含量全部合格。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混合砂配比随意性大,质量不合格砂被用于生产

  由于天然优质砂资源的紧缺,不少企业加大了矿山废弃渣综合利用,加工成的机制砂缓和了混凝土生产需求,但是此类机制砂不同于天然砂,特别是石粉、含泥量对混凝土质量影响很敏感,个别企业疏于这方面的研究和管理,将机制砂和天然细砂混合成细骨料后,不进行混凝土生产质量验证,也不进行使用前的质量复试,导致不合格混合砂用于生产。如上海和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配合比通知单上天然砂和机制砂用量与生产使用配合不同,设计上使用中砂,实际使用的是细砂,但配合比未作相应调整;而且混合砂没有配合比例;抽取正在使用的天然砂和机制砂,经检测,氯离子含量全部超标,企业质量管理处于失控边缘。

  检查人员发现有的企业使用细砂与机制砂配制的混合砂时,仅根据两种砂的细度模数确定混合比例,而没有对掺加比例进行系统的试验验证,如上海富盛浙工建材有限公司没有细砂和机制砂的配合比资料,也未见混合比例的试验记录,现场抽取正在使用的混合中砂,经检测该砂细度模数为对细砂。

  2、建筑用砂质量复试执行不力,混合砂未按要求进行验证

  建筑用砂复试批次偏少、混合砂不复试或不验证、资料中不显示细砂或混合砂等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使用叠加秤时更容易隐瞒实际使用情况,不利于质量控制和监督自查。如上海北蔡混凝土有限公司对进场粗砂、细砂没有复试,也没有对混合砂进行质量检测,在生产配合比通知单和配合比调整通知单中不显示砂的品种、规格。

  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不具备机制砂检测资质,但没有对所用的机制砂外送委托检验,细砂产地来源不明照样验收使用;有的配合比调整缺乏依据,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及调整通知单中未注明机制砂和细砂的用量;有的对进场细砂未复试就使用,经抽检标称中砂实为细砂,而且不符合标准颗粒级配区。不少企业使用混合砂时以铲车进行计量,混合后也不进行质量检验和验证。

  检查人员在一家企业发现二台拌机用砂不规范,其中一台拌机配备的2只细骨料仓都是细砂,另外一台拌机配备的细骨料仓1只有10余吨粗砂,另1只则有800余吨细砂,也未见粗细混合砂的配合比设计和检验记录。

  3、缺少混合工艺条件,混合砂质量难保证

  由于筒仓数量、计量秤配制等原因,在工艺上不具备(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砂分仓储存、单独计量、均匀混合的条件,但是有的企业盲目使用混合砂,使得不合格的混合砂被使用。如上海鲁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检查组发现该企业混合砂用铲车计量,而且混合效果很差,离散、分层明显也没有采取技术措施。现场抽取该混合砂(中砂),经检测,细度模数只有1.8,且不符合标准颗粒级配区,为不合格的细砂。上海天枢星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同样如此,一只细骨料仓同时存放二种规格的砂,混合时用铲车作为计量控制,缺少混合砂的复试报告,也没有对混合砂进行质量验证。

  再如,上海北蔡混凝土有限公司每台拌机只配有一只细骨料仓,试验室没有混合砂的配合比通知,任由铲车工将细砂和中粗砂铲入同一只仓,混合砂质量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4、使用特细砂缺少技术措施

有的企业质量管理未到位,缺少针对特细砂的技术措施,在质量控制上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如上海乾丰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对建筑用砂未做到按批检测,使用混合砂工艺条件也不完善,未经验证就使用特细砂,对特细砂没有制定验收和复试规定,现场抽取的中砂经检测为细度模数2.1细砂,用细度模数为2.1和0.7的细砂与特细砂配制混合砂,也没有相应技术措施,作为细骨料用于C30及C30以上的混凝土。

  由于特细砂的质量特性不同于中砂或一般细砂,个别企业在缺少技术准备情况下使用细度模数1.0天然砂,有的缺少验收要求和使用规定,造成混凝土质量波动大,28天标准龄期的试块抗压强度偏低。

  5、基础管理不规范,存在管理盲区

  一些企业在管理上有所松懈,有的没有建立细砂、机制砂台帐,或管理台帐中未明示细砂还是中砂;有的正在使用的细砂没有检测原始记录,混合砂没有按批进行的质量检验;有个别企业的混合砂检验记录不是登记在原始记录上,而是写在检验人员的个人工作日记上。有的企业使用特细砂,无质保书、送货单和复试报告,也不在管理台帐上登记。 

  有的企业堆场混料严重,从外观明显可见一层层不同颜色和规格的砂,检查组无法核查进场数量和复试批次。在砂的台帐登记完整性、检测项目、检测频次等存在问题也不少,经分析,主要原因是缺少相应的质量技术规定和内部日常监督检查。

  四、检查结果

  对未按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要求,对建筑用砂进行使用前复试、对混合砂进行检测、质量抽检不合格的上海和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建筑用砂抽检质量不合格或质量控制不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的上海陆强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予以全市通报,并记入建材生产企业质量诚信考核不良档案。

  五、加强混凝土用砂质量管理的意见

  1、严禁使用海砂和特细砂;
  2、未经检验、试配和质量验证,不得配制、使用混合砂;
  3、必须建立相应台帐,应注明细砂、中砂、粗砂、机制砂及产地,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分别进行质量复试,混合砂要建立单独台帐,每批要检测、定期进行混合质量验证,检测、验证要有原始记录;
    4、严格进货验收和质量检验,每批复试代表数量不得超过1000吨。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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