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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制品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3-13  来源:建筑材料工业部  作者:建筑材料工业部
核心提示:水泥制品企业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水泥制品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贯彻落实“质量第一”的方针,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以增强水泥制品的竞争能力,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水泥 制品,特制订本办法。

    一、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的任务

    (一)贯彻执行各种产品的国家(部)标准和上级机关的技术文件。
 
    (二)经常了解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调查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发展情况和市场情况。

    (三)教育全体职工树立“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四)做好职工的技术培训工作。

    (五)采用科学方法(包括管理统计方法),按照“严格把关和积极预防相结合,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质量分析研究工作。
 
    (六)进行产品质量的技术经济分析。
 
    (七)开展对用户的技术服务。

    (八)根据使用要求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工艺装备,搞好产品的更新换代,努力生产适销对路、物美价廉、用户满意,在市场上有竞争能力的水泥制品。

    二、建立、健全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

    (一)厂长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企业的总工程师(或 副厂长)在厂长领导下,对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产品质量赶超 计划的编制和解决产品质量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总工程师(或副厂长)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重大的质量问题应组织力量进行攻关,开展质量竞争,主持质量评比,表扬先进。指导、检查和支持质量管理部门及专职质量检查员、班组兼职质量员的工作。

    (二)企业成立以厂长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机构(全面质量管 理领导小组或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全厂的质量管理工作,下设综合性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全厂的质量管理教育;
    2.组织制订本厂产品质量、品种的长期和近期发展规划、计划及其相应的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订本厂有关质量管理规程、制度,督促、检查情况;
    4.组织、领导群众性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质量攻关活动;
    5.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6.组织和领导全厂性的质量分析会,定期向厂长和全厂职工报告质量工作情况;
    7.组织和领导“质量标兵”,“质量信得过”先进班组、车间的评选工作及质量竞赛活动;
    8.总结和推广提高产品质量的先进经验,收集和交流提高产品质量的资料;
    9.组织和领导好部规定每月20日的“质量活动日”及每年开 展的“质量月”活动工作。

    (三)车间设立以车间主任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其主要 职责是:
    1、负责对车间职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及质量管理 基本知识的教育,具体领导本车间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质量攻关活动和“质量信得过”活动;
    2、负责检查本车间工艺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生产的关键工序实行“三走”(定人员、定设备、定品种),以确保产品质量;
    3、负责搞好本车间文明生产,保持环境卫生;
    4、负责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不断改进产品质量;
    5、掌握和检查本车间的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情况,经常总结,表彰质量管理中的好人好事;
    6、对本车间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未经质量检验人员走级的产品,不得出车间。

    (四)各车间以班组为单位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其活动内容如下:
    1、根据厂、车间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布置,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知识学习和业务学习;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艺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规章制度;
    3、做好日常的检测工作,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和绘制统计图表等:
    4、定期的或不定期的进行质量分析活动,围绕厂、车间的质量计划,结合班组生产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5、认真总结班组搞好产品质量的经验。

    (五)企业要设立专职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职质量检验人员),其职责范围是:
    1、负责贯彻执行各级技术标准和上级机关下达的技术文件;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质量管理制度、工艺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向厂质量管理 领导机构汇报工作;
    2、经常进行生产现场检查、提请、参与有关部门解决生产原材料、设备、工模量具、工艺操作等影响质量的问题。遇有特别 紧急的质量问题时,应立即报告厂领导研究处理,或指令暂停生 产;
    3、做好专职质量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班组兼职质量员的技术辅导工作。搞好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总结和推广提高产品质量的先进经验,收集 和交流提高产品质量的资料;
    5、参与讨论、制订、审查有关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时执行;
    6、配合有关部门规定每月20日的“质量活动日”及每 年开展的“质量第一”活动,领导专职质量检查员和班组兼职质量 员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群、专结合的质量管理网 的作用;
    7、负责做好产品质量统计工作,并提出提高质量的分析意见,定期向厂长和有关部门提供质量报告,负责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
    8、负责收集产品质量的原始记录,会同有关部门搞好“质量标兵”,“质量信得过”的先进班组、车间的评选工作及质量竞赛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制订产品质量的升级换代计划,并付诸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有关质量事故和提出改进质量的措施意见,并督促付诸实现,同时提出事故报告向领导汇报。质量检验部门或检验人员对产品重大质量事故或出现的弄虚作假现象,可越级向上级机关反映。不管任何人在产品质量上弄虚作假、搞假数据、以劣充好、欺骗用户或打击报复揭发人员、检验人员的,都妥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专职质量检验员职责范围:
    1、专职质量检验员归质量检验部门领导,其人选应该是工作积极负责,能坚持原则、熟悉业务的人员。专职质量检验员的设置、是加强质量管理和提高产品质量的组织措施之一’
    2、负责对所分管生产部门的原材料、设备、工模具、量具的检查,使其符合生产要求,负责对各工序的工艺制度,操作规程 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按标准做好半成品检验、成品走级等工作,不合格品严禁出厂;
    3、负责做好所分管生产部门中各班组的成品、半成品等有关 的质量统计工作,并及时向车间公布;
    4、要抓好班组兼职质量员的质量管理工作,切实把产品质量搞好;
    5、在生产过程中,遇有严重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况,应立即向车间和厂部汇报,提请领导研究处理。对一般的质量问题应会同操作人员研究并及时处理解决。

    (七)班组兼职质量员职责范围:
    1、负责本班组的工艺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和质量检查;
    2、对转入本班组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机具有权拒绝使用,保证所用原材料符合要求,做到有序严把质量关,把不合格品消灭在生产过程中;
    3、配合质量管理小组,开展质量管理活动,负责本班组的质量教育,协调本班组的质量自检、互检工作。

    三、企业质量管理应建立以下制度为保证产品质量,企业在产品设计、试制和生产过程中,必须建立下列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

    (一)产品设计审批制度、试制、鉴定制度。
    (二)原材料检验制度。
    (三)生产工艺技术操作规程。
    (四)各级岗位责任制度。
    (五)班组质量活动制度。
    (六)生产原始记录和工艺工序责任卡片。
    (七)工序质量自检、互检和交接班制度。
    (八)设备维护、使用制度(包括设备监测质量标准)。
    (九)成品检验、入库和出厂制度。
   
    四、开展“为用户服务”工作企业应向使用单位交待产品保管、与用和安装注意事项。为对用户负责,凡不符合使用技术条件或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的产品,不得按合格品出厂。对确系制造方面的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产品,实行包惨、包换、包赔。企业应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用户或通讯方式,征求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根据用户意见,制订具体措施,切实改进,使产品质量不仅符合技术标准,更要努力满足用户对质量的要求,积极做好销售后的技术服务工作。
   
    五、奖惩制度企业奖惩制度,要体现“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把在质量方面的贡献或造成的损失作为领取或扣发奖金的首要条件。把提高产品质量与企业职工个人的利益结合起来。对专职检验人员要单独制订奖惩条件,主要考核其检验质量和检验工作量的完成情况。
   
    六、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一九八二年四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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