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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强制性标准叫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4-15  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蓝山
核心提示:为实施强制性标准叫好
 
    今年“3·15”的主题是“健康维权”。提起健康,人们首先的往往是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然而,室内环境安全,这种看不见却又确实存在的影响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安全问题,往往被人们忽视。去年,北京市消协组织开展了《北京市家庭装修环境污染情况调查》。征集了294户消费者意见的社会调查表明:消费者家中空气质量不合格率为29%。在接受检侧的新居中,超过七成的新居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氨气、笨、甲醛等一些超标的微量气体飘散在我们的居室内,虽然不会像毒气那样马上致人伤害,却日积月累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于对生命产生威胁。

    去年一场因室内氨气含量超标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炒得沸沸扬扬。天津一位戴女士于2001年购买了一套住房,入住不到一年,一家三口都患上咽炎、支气管炎等炎症。戴女士委托本市环境检测部门对室内空气中氨气含量进行检测,结果发现两居室内的氨气浓度均高出国家现行标准。而法院在审理时查明,建筑公司在冬季施工中,按照施工要求使用了混凝土防冻剂,这是造成原告居室内存有氨气的直接原因。但几年前建造该房屋时国家尚无室内氨气限量标准,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混凝土防冻剂也是正确的,建筑公司并无过错。最后法院审判令建筑公司只赔偿戴女士及家人的医药费和环境检测费,其他诉请不予支持。

    以前人们只注意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当终于意识到了居住环境安全的时候,却又发现国家相关的法规、标准不健全,最终只落得赢了官司,输掉了健康生存的条件与环境。

    我国于2002年就开始实施木器材料、内墙涂料、胶粘剂、人造板材、卷材地板、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等10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去年年底,国家质监总局和国家标委会又联合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10项国家标准,同时规定自今年8月1日起,凡列入目录内的装饰装修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将不得出厂、销售或在其他经,也新增加了氨释放限量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装饰、装修产品带来的恶劣空气污染问题引起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这一系列标准的出台都旨在从源头上控制室内污染。

     我们为这一系列标准的出台叫好。这充分体现了国家管理部门的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也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消费者也终于有法可依,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国家这次颁布的强制性认证,是装饰装修材料进入市场的基本条件,这10项新标准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值大多与美国及欧洲共同体相关产品的限量值一致,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但我们也意识到,目前装饰材料种类繁多,国家标准中只对这10种装饰装修产品制定了有害物质限量指标,而大批材料不在此范围内,产品说明中也没有标明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但我们坚信,今后这样的国家标准会不断出台,从根本上营造一个放心的建材消费环境,为我们创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空间。到那时,我们相信像戴女士一家遭遇的痛苦和不幸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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