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前应先确定喷射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干式、湿式)及混凝土的配合比、选择使用的喷射机具,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喷射混凝土前应先进行试喷、调整回弹量、确定混凝土的配合比及施工操作程序,经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2)喷射混凝土的混合料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A.水泥与集料的质量比宜为1:4~1:4.5;
B.砂率宜为45%~55%;
C.水灰比宜为0.40~0.45;
D.速凝剂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3)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参照规范有关规定。
(4)混合料宜随拌随用。不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H;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MIN。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参照规范有关规定。
(5)混合料在运输、存放过程中,应严防雨淋、滴水及大块石等杂物混入,在装入喷射机前应过筛。
(6)喷射混凝土应分段、分片由下而上进行。作业开始时,应先送风,后开机,再给料;结束时,应待料喷完后,再关机。向喷射机供料时应连续均匀,机器正常运转时,料斗内应保持足够的存料。喷层厚度应均匀,符合图纸要求的厚度。
(7)喷射开始时,应减小喷头至受喷坡面的距离,并调节喷射角度,以保证铁丝网与岩面间混凝土的密实性。
(8)喷射时,应保持混凝土表面平整,呈湿润光泽,无干斑或滑移流淌现象。
(9)喷射后,当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养护应不少于10D;当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硅酸盐水泥时,养护应不少于14D。喷层周边与未防护坡面的衔接处应作好封闭处理。
(10)喷射混凝土应符合图纸规定的厚度,并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指示设置伸缩缝及泄水孔。
(11)喷射混凝土的回弹物,不能收集起来放入下批配料中,以免影响喷射混凝土质量。
(12)下列情况应暂停喷射施工:
A.雨天冲刷新喷面上的水泥,造成混凝土脱落;
B.气温低于+5℃;
C.大风妨碍喷射手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