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情况 » 正文

冀东水泥获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冀东水泥
核心提示:冀东(290.67元/吨,0%)水泥日前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微博]联合下发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以及《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 号)的有关规定,对销售的满足“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条件的自产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冀东(290.67元/吨,0%)水泥日前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微博]联合下发的《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 号)以及《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 号)的有关规定,对销售的满足“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条件的自产水泥(包括水泥熟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014年10月29日至11月21日,该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3780.1万元。


截至2014年11月21日,该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19495.81万元。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