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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墙散办给力新墙材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芜湖市墙革散装水泥办
核心提示:针对安徽省人民政府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全省新墙材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实行暂缓征收这一政策要求,2014年,芜湖市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给力新墙材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加大了新墙材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针对安徽省人民政府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全省新墙材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实行暂缓征收这一政策要求,2014年,芜湖市墙革散装水泥办公室给力新墙材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加大了新墙材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一是注重日常市场执法巡查。平时利用到新墙材、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认证备案,去建筑工地对新墙材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返退查验等各种机会,芜湖市墙散办执法人员一道介入,对相关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禁粘”“禁现”政策宣传和市场执法巡查,做到以“宣传教育为主,行政执法为辅”,采取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的方式,防止激化矛盾,将执法工作前移,避免建设工程后期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给墙散行政处罚工作带来的难度。


二是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禁粘”“禁现”成果,加强对我市墙散预企业产品质量监管,防止企业、建筑工地违法生产使用粘土类烧结墙材,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杜绝无证无照假冒伪劣墙散预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维护建筑应用市场秩序,避免恶性竞争,2014年10月份,芜湖市墙散办印发《关于联合开展墙改、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芜墙散办字[2014]26号),对全市墙材、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建筑工地以及各县区墙改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提出了要求,对墙散预企业和建筑工地的检查内容、检查面、检查时间、整改落实等作了相应规定,并首次将各县区墙散管理机构执法自查情况纳入互查内容。


各县区墙散管理机构执法自查自10月20日开始,已于11月15日告一段落;目前,芜湖市墙散办正在联合县区墙散办对相关企业和建筑工地开展执法互查。通过到墙散预生产企业和建筑工地现场开展政策宣传、亮证执法、做好《芜湖市墙改、散装水泥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下达芜湖市墙散办《关于禁止生产使用粘土烧结类墙体材料告知单》、《关于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告知单》等方式,对全市墙材、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在建建筑工地新墙材、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等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通过目前检查情况看,有极个别建筑工地违法使用粘土烧结类墙体材料,有部分建筑工地违法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砂浆现象仍很普遍。待执法互查阶段结束后,芜湖市墙散办将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集中精力进行整改落实,对于不能整改落实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通过现阶段芜湖市墙散办联合开展的墙改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大检查活动,给那些无证无照、假冒伪劣墙材、砂浆生产企业以有效震慑,使墙散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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