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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商混企业签《承诺书》 产品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事故将担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2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核心提示:记者从兰州市建设局了解到,为推动兰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行为,近日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与全市39家混凝土企业签订《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

日前,记者从兰州市建设局了解到,为推动兰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行为,近日兰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与全市39家混凝土企业签订《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承诺书》要求,混凝土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必须使用合格原材料,严格按照配合比进行预拌混凝土生产,确保提供合格产品。同时,《承诺书》签订后,混凝土企业要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因预拌混凝土本身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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