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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6月1日至9月30日河道水库禁止一切采砂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05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沂蒙晚报
核心提示:汛期临近,根据2015年防汛要求,6月1日至9月30日,河道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5月31日,山东省临沂市城管局滨河景区执法大队对辖区内采砂场点进行调查摸排,对3处采砂场点、108条采砂船只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将采砂船只驶离河道。

汛期临近,根据2015年防汛要求,6月1日至9月30日,河道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5月31日,山东省临沂市城管局滨河景区执法大队对辖区内采砂场点进行调查摸排,对3处采砂场点、108条采砂船只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将采砂船只驶离河道。


经过城管执法人员前期摸排调查,临沂市城管局滨河景区执法大队辖区内共有采砂点3处,采砂船只共108条,其中1处为滨河东路徐太平段砂场,有采砂船只80条,另2处为金雀山路低桥及陶然路沂河大桥施工围堰清理工程,共有船只28条。


根据沂河防汛办要求,汛期前将施工围堰拆除完毕清理余砂,恢复原貌。为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城管执法人员对采砂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停止采砂活动,并将采砂船只吊离河道,保证安全度汛。


据悉,根据临沂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通知要求,从6月1日起到9月30日,全市河道水库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所有采砂业主应自觉服从禁采管理,在禁采期内停止一切采砂活动,并将所有采砂机具转移到安全地带封存;对违反规定的采砂活动依法予以处罚,因采砂而影响防洪安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厉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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