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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省能源减少扬尘 河南许昌全面推广预拌砂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许昌日报社
核心提示:自今年10月1日起,河南省许昌市在建工程均设计使用预拌砂浆,未标明“预拌砂浆”字样的设计图纸将不能通过施工图审查;自明年1月1日起,所有施工工程全面实施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对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自今年10月1日起,河南省许昌市在建工程均设计使用预拌砂浆,未标明“预拌砂浆”字样的设计图纸将不能通过施工图审查;自明年1月1日起,所有施工工程全面实施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对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为节省能源减少扬尘,日前,许昌市住建局出台《关于全面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对许昌市全面推广预拌砂浆提出工作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施工工地应积极使用预拌砂浆,特别是申报优质工程和文明施工工程的工程项目、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要使用预拌砂浆;上述工程已经设计采用现场搅拌砂浆但尚未进行施工的,应进行施工现场变更。同时,在建工程均应设计使用预拌砂浆,并在施工图设计中标明“预拌砂浆”字样,未标明的设计图纸将不能通过施工图审查。


《通知》同时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所有施工工程全面实施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此项要求也将作为市建设系统进行安全文明工地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管的一项考核内容。对违规现场搅拌砂浆的工程项目,在未整改到位或处理结束前,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在未处理结束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对经市安全、质监等管理机构认定、未按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工程进行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与标准化示范工地、优质工程、绿色建筑和绿色施工评比(审),并在市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考核中对施工和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相应扣分。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将开展市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在现场搅拌砂浆的,责令改正并给予全市通报,纳入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内容,并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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