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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拟推员工持股计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证券网 严政
核心提示:三一重工3月9日晚间发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该计划拟分两期实施,其中第一期于2016年实施,第二期视情况择机实施,两期员工持股计划独立存续。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均为4亿元,两期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8亿元。

三一重工3月9日晚间发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该计划拟分两期实施,其中第一期于2016年实施,第二期视情况择机实施,两期员工持股计划独立存续。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均为4亿元,两期员工持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8亿元。


公告显示,出资参加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不超过280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国信证券管理,并等额认购国信证券设立的“国信三一众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国信三一众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均简称为“资管计划”)中的次级份额。资管计划份额上限均为6亿份,并按照不超过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资管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三一重工股票及现金类资产。


以两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管计划规模上限24亿元和公司3月8日的收盘价5.48元测算,资管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比例不高于6%。其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将根据购买股票的价格、数量和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根据公告,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或清算时,若资管计划优先级份额的预期年化收益无法实现或本金出现亏损,亦或次级份额的本金出现亏损,资金差额均由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资金补偿方对上述差额部分进行资金补偿,资金补偿方对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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