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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市“十二五”期间预拌砂浆使用从零到百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江苏省散办
核心提示:“十二五”期间,扬州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量成功实现从零到百万吨的跨越,全市累计使用预拌砂浆300万吨,“禁现”区域内预拌砂浆使用率达到80%,对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大气粉尘和建筑噪音、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十二五”期间,扬州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量成功实现从零到百万吨的跨越,全市累计使用预拌砂浆300万吨,“禁现”区域内预拌砂浆使用率达到80%,对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大气粉尘和建筑噪音、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回顾“十二五”期间扬州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以下几方面的心得更值得分享。


一、《条例》实施是预拌砂浆应用的根本保证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发展散装水泥过程中,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对散装水泥工作提高了新的要求,通过地方立法促进和保障散装水泥事业的健康发展十分必要。江苏省人大于2010年9月颁布《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它的颁布施行,是江苏散装水泥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依法开展散装水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证,标志着江苏散装水泥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条例》对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提出明确要求,在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概(预)算编制、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并授权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对违反“禁现”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条例》颁布后,只有将《条例》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显出《条例》的生命力。“十二五”期间,扬州市散装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开展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以行政执法为切入点,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预拌砂浆在工程建设领域得到普遍应用。


二、政府重视支持是预拌砂浆应用的重要基础


在发展散装水泥过程中,扬州市政府对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一直高度重视。《条例》于2010年9月颁布,市政府12月份在全省率先颁布“禁现”通告,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城区“禁现”;为引导预拌砂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市政府于2011年印发《扬州市中心城区预拌砂浆“十二五”发展规划》;2012年市政府发布规章《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施工现场不得使用砂浆拌和机;为适应区划调整后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于2013年再发通告适时调整“禁现”四至,“禁现”范围扩大至640平方公里,比原“禁现”面积增加了一倍。


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对预拌砂浆的推广起到事半功倍之效。《条例》及市政府的“禁现”通告颁布后,市城乡建设局及时召集施工、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会议,就“禁现”作出部署和安排;施工图审查、工程造价管理、招标投标、城建监察、工程质量监督等职能部门迅速就落实《条例》,制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为加大对违规现场搅拌砂浆的处理力度,市城乡建设局将预拌砂浆的使用纳入建筑市场诚信评价体系,授权散装办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或单位记录不良行为;将预拌砂浆的使用纳入安全文明工地的考核体系,作为一票否决项;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市城建监察支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规现场搅拌砂浆的,书面责令当事人整改。


政府重视,部门联动,预拌砂浆从生产到使用的各个环节,都处于闭合管理状态,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氛围。


三、尽心尽职的干部队伍是预拌砂浆应用的关键因素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作为一项国家意志写入《循环经济促进法》;《条例》对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使用预拌砂浆也作出明确规定。贯彻实施《条例》、落实“禁现”规定,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散装水泥干部队伍。在依法开展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的过程中,扬州市散装办的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能做到用心、有心、尽心。


做个用心人,用心学习法律知识及业务理论,夯实行政执法理论基础。注重学习原文,重点学习处罚法、诉讼法、诉讼证据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学习建筑领域相关政策法规,人手一本《学法手册》,随学随记,随学随用;注重向网络学习,收集行政执法方面的案例、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取证的技巧、法律文书制的作要领等资料;注重向同行和专家学习,现场观摩市城建监察支队执法过程,邀请市中级法院、市法制办专家对散装办的执法卷宗进行点评。


做个有心人,精心搜集资料,为行政执法做好充分准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们不打无准备之仗。每周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收集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如工程项目名称、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将在建工程按片区划分,制定每周检查计划;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的官方网站查询当事人基本信息;拟定调查提纲,列出调查询问过程中需要重点查清的事实;《工地检查记录底稿》随身携带,及时记录行政执法的过程,如几时几分在某工地、现场拍摄的照片所对应的工程幢号、当事人姓名、身份及电话等。


做个尽心人,保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掌握法律知识,熟悉执法过程,只是具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还需要行政执法人员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较强的事业心,尽心尽职,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扬州市散装办实际在岗人数3名,在执法检查一线的只有2人,其中还有一位是女性。除了行政执法工作,财务核算、资金返退以及单位日常事务,大多数也由这2名同志办理。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尤其是查违禁(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更加注重的是对当事人行为的证据固定。为了固定证据,市散装办行政执法人员坚持每周到工地进行检查,冬天顶着寒风,手脚冰凉;夏天冒着酷暑,晒得黝黑。尤其是高温季节,施工一线人员上班早,为了解工地真实情况,执法人员常在早晨七时就到达施工现场;证据及相关资料的整理,法律文书的制作及送达,还要处理单位其他事务,休息日加班便成了常事。苦累当然,但看到通过我们的努力,扬州市预拌砂浆的应用走入正常发展的轨道,我们感到欣慰,我们的付出值得。


在预拌砂浆推广应用过程中,扬州市散装办的干部除了吃苦耐劳,更敢于顶真、善于碰硬。某特级资质施工企业在扬承建工程期间多次违规现场搅拌砂浆,在两次行政处罚未奏效的情况下,市散装办顶住市相关部门甚至省厅的说情打招呼,取消该项目参加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并对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国内某知名地产商在扬项目,一直拒绝使用预拌砂浆,是块名符其实的硬骨头。市散装办一方面请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督促该地产商扬州负责人严格执行《条例》的“禁现”规定,一方面拟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对该地产商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在主管部门、舆论的双重压力下,该地产商主动到散装办联系预拌砂浆使用事宜。在预拌砂浆推广应用过程中,扬州市散装办的干部之所以敢顶真、善碰硬,归根结底来源于每个干部廉洁从政的底气。


“十二五”期间,扬州市散装办累计检查工地七百余次(个),立案160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37份,无一起行政复议被撤销或变更,无一起行政诉讼被判撤销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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