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江苏东台市散装办实行商砼双登记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1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东台市散办
核心提示: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的相关要求,东台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实行商砼双登记制度,进一步强化商品混凝土的市场管理。

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的相关要求,东台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实行商砼双登记制度,进一步强化商品混凝土的市场管理。


首先,对商砼企业实行登记制度。对本地企业及周边县市申请进入本市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统一进行资质审查,经审核合格后向企业发放有效期一年的《商品混凝土登记证书》。对资质审查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其商砼产品进入本市施工现场。


其次,对已登记企业凭销售合同办理单项登记手续。通过此项举措,东台市散装办可从源头上保证商砼质量,并且保证产品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


第三、东台市散办联合质量监督站、质量检测中心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均对各商砼登记企业进行质量抽查,根据抽查结果,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实施退出机制。


第四、依据商砼产品的相关特性和《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的有关规定,东台市散装办对商砼企业按30km半径确定其经营范围。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