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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市:推动化解钢铁水泥产业过剩产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滁州市质监局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以及安徽省、滁州市关于化解钢铁、水泥行业过剩产能推动转型升级脱困的部署要求,今年以来,滁州市质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在实践中摸索出“查、宣、管、验、扶”五字诀工作方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钢铁水泥产业过剩产能化解。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以及安徽省、滁州市关于化解钢铁、水泥行业过剩产能推动转型升级脱困的部署要求,今年以来,滁州市质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在实践中摸索出“查、宣、管、验、扶”五字诀工作方法,有力地推动了全市钢铁水泥产业过剩产能化解。


一是“查”。对全市钢铁、水泥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检查辖区内是否存在无证生产企业,对获证企业,重点检查其生产状态、是否具备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条件、是否存在违规产能。在此基础上对全市钢铁水泥企业逐一建立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宣”。认真做好企业宣传服务,向企业宣贯《关于印发钢铁水泥行业兼并重组企业优化生产许可审批工作程序的通知》等有关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说服不具备生产资质以及不符合国家去产能政策的企业主动退出市场。


三是“管”。进一步加大对钢铁水泥企业监管力度。对于2016年底前未能恢复生产、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对生产许可证已到期失效,但企业未能延续换证的钢铁和水泥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关停;对于停产企业,加大巡查回访力度,并向社会公示全面停产企业情况,杜绝已淘汰产能死灰复燃。


四是“验”。将钢铁、水泥产品作为2016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重点。分批次开展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对在监督抽查和监督检验中不合格、被工商等部门通报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建议省质监局吊销许可证并关停企业。


五是“扶”。结合本地实际,对开展技术改造、产品升级的企业,从政策法规宣贯、标准制修订、技术培训等方面对企业给予适当支持。对通过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等方式可以脱困的企业,积极帮扶,在生产许可延续办理、执法检查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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