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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狠抓商砼扬尘治理 下发1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咸宁新闻网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强化预拌混凝土(砂浆)扬尘污染治理,近期湖北咸宁市住建委散装办多措并举,狠抓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强化预拌混凝土(砂浆)扬尘污染治理,近期湖北咸宁市住建委散装办多措并举,狠抓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早部署。根据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全覆盖、零容忍、抓突处、见长效”的要求,市住建委散装办迅速成立建设工地、商砼生产企业问题整治专班,先后两次下发治理的通知,明确了六条要求:(一)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要按绿色建站要求加快建设,必须对现有企业的搅拌楼、原材料堆场、材料传输带实施封闭并采取除尘改造措施,完善污水、废料的处理设施,实现污水分离。(二)要加强生产场地扬尘治理,安排专人打扫,清理生产场地的粉尘。(三)对混凝土搅拌车、泵车安装防撒防漏装置,散装水泥储罐加装收尘除尘设备,并对出厂和回厂车辆进行全面冲洗,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车辆干净清洁。(四)凡对罐车加装防抛洒装置不彻底,厂区扬尘污染严重,混凝土搅拌车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到位在道路随意抛撒致使道路污染,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检查巡查,对违法行为的将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五)厂区出入门口必须配置车辆清洗设备和人员,出入车辆要冲洗,保洁人员对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道路及场地和环境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扫,保证厂区时刻干净整洁。(六)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内各类生产需用的原料堆场,均要抓紧分类加装控制扬尘的封闭料仓,确保骨料堆置于料仓内,对未及时封闭的料仓,要迅速对其原料堆场进行覆盖控制扬尘。


二是快速行动、早落实。专班人员多次深入市直项目24个工地现场,送发《咸宁市预拌砂浆暂行管理办法》、《关于禁止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告》等相关文件,大力宣传禁止现场搅拌及扬尘治理工作。先后多次进入市区13家公司16个商砼站对落实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召集城区13家商砼公司负责人在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召开出入洗车喷淋观摩会,现场督导企业负责人对照要求,快速整改。


三是盯住问题、不撒手。根据市环指办的相关要求,专班人员第一时间进入有问题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约谈其负责人,通报相关企业的突出问题,责成相关企业按要求、时间期限完成整改。截止目前,先后6次对商砼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督导,停业整顿2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2次下发通报。使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得到较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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