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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启动对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2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重庆时报
核心提示:19日上午,记者从重庆市城乡建委了解到,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重庆市将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百日攻坚行动。此次行动的开展范围包括主城各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铜梁区、荣昌区、璧山区、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及重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9日上午,记者从重庆市城乡建委了解到,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重庆市将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百日攻坚行动。此次行动的开展范围包括主城各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铜梁区、荣昌区、璧山区、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及重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重庆市建委通过官方发布了整治方案,本次行动的整治重点包括施工围挡、渣土密闭运输、车辆冲洗、易扬尘物质处置、场地硬化、固废垃圾处置等。


具体要求包括:工地围挡样式应符合有关规定,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离场时应保证密闭措施到位,不得冒装,不得带泥上路;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48小时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应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予以覆盖;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进行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作业时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现场道路及基础施工等产生泥浆、污水的作业区应设排水沟,污水经沉淀后再利用;不能利用的污水,经沉淀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重庆市政污水管网,等等。


此次行动还要求,本月1日后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应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重庆市级专项督查由重庆市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重庆市环保局、重庆市城乡建委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每周督查不少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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