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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泥错峰生产为何如此举步维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建材报
核心提示:据介绍,今年7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于11月1日正式施行,被称为山东“史上最严”的环保地方性法规。本次山东地区水泥错峰生产是在国家相关部委和山东有关职能部门连续下文的背景和要求下实施的,个别水泥企业依然置若罔闻,无动于衷,照常生产,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因此专家呼吁,这些违规生产的水泥企业一定要站在社会责任和行业利益的高度,按照规定停止生产。

11月13日,一场严重的雾霾席卷了山东省,空气污浊不堪,交通拥堵难行,鲁西北地区、鲁中的北部、鲁西南和半岛的部分地区能见度一度低于200米,局部地区能见度不足50米,很多人为此改变了出行计划,济宁、德州、济南、临沂、泰安、滨州等地相继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1月15日夜间起,包括山东在内的华北、黄淮地区空气污染扩散条件转差,有轻至中度霾,局地重度霾,此次雾霾持续至18日才有所缓解。气象专家表示,随着采暖季的到来,山东雾霾天将增多,程度也将加重,此次雾霾或将成为山东今年下半年最为严重的一轮。环保形势日渐严峻,打好今冬的大气保卫战刻不容缓,各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不容折扣。



为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切实改善空气质量,6月20日,环保部联合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人民政府下发《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环大气〔2016〕80号)文件,要求每年11月至次年1月, 20个污染物传输通道城市,除承担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所有水泥企业全部停产。污染物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中南部、河南北部、山东北部等城市,山东城市含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5市。


随着冬季的来临,雾霾大有加重趋势。为减轻采暖期污染,同时进一步化解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在前两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环境和行业收效甚好的基础上,工信部和环保部于10月25日联手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再次明确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水泥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并将时间延长,自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各地各企业对文件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两个文件出台后,所涉及省市自治区马上行动,很快根据各自情况,因地制宜出台实施文件,拿出了操作性极强的措施,有的地区甚至细化到点明哪一家企业的哪一条生产线应该关停。与此同时,各地的文件都部署了详细的保障执法措施和督查追责办法。目前,北方采暖期已然开始,各地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情况究竟如何呢?其中,保护京津冀地区大气质量的20个污染物传输通道城市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执行现状,更是引人关注。


记者通过实地采访、电话沟通、企业举报、互联网官方网站查询等渠道了解到的情况显示:河南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要求,全省水泥企业已于11月9日起开始错峰生产;河北11月7日、11月17日两次下发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生产排污、涉尘企业全部停产,以促进雾霾防治;山东及其下辖的5个京津冀大气污染物传输通道城市虽然制定了工作措施,但由于地市实际执行力度明显不足,除德州执行到位外,济南、聊城、淄博执行一般,滨州没有窑线水泥企业。



按照环大气〔2016〕80号文,10月9日,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下发《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每年11月至次年1月,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山东省内相关城市也相应制定了落实措施。11月16日,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再次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的通知》(鲁经信原〔2016〕501号),要求全省水泥企业整体错峰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3月15日;京津冀大气污染物传输通道城市(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水泥企业错峰(停产)时间按照环保部环大气〔2016〕80号文件、省环境保护厅及所在市有关要求执行,即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其中,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


然而,事实上,山东辖内的5个大气污染物传输通道城市在实际执行中,除德州执行到位外,济南、聊城、淄博执行一般。济南、聊城地区4家山水水泥所属企业,除11月19日、11月20日停产到位外,11月15日至18日均未完全到位,11月21日济南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济南世纪创新水泥有限公司、聊城东阿山水东昌水泥有限公司又重新生产。


淄博地区有6家水泥企业,截至11月22日均未完全停产到位,当前除淄博东华水泥有限公司与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各开1条停1条生产线外,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淄博崇正水泥有限公司、淄博宝山水泥有限公司仍在有序生产中,厂房机器设备轰鸣、工人作业井然有序、门口车辆来往繁忙。其中,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和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分别以承担城市污泥协同处置任务、为当地小学和周围居民冬季供暖为由向相关部门提交了不参与错峰生产的报告。然而记者只见到了报告,并没有见到相关部门的批复。在《淄博市季节性停产工业企业清单.水泥行业》中,山东山铝水泥有限公司的1#新型干法线和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的1#、2#新型干法窑都名列其中。记者询问周围百姓,他们说,这些厂子一直在生产,上级部门来检查时就关了,等检查完了,又重新开始生产。


记者也接到过一个举报电话,对方说自己是已实施错峰生产水泥企业的员工。他在电话中也反映了淄博的这种违规生产行为,并告诉记者在11月15日和16日,曾经给环保部门打过举报电话,对方答复是已经记录了他所说的内容,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属实后立即处理。但截至11月23日,以上淄博水泥企业仍在继续生产。



个别企业的违规生产究竟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对政府文件不予落实又会产生什么样的不利影响?记者为此采访了有关业内专家。据介绍,今年7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于11月1日正式施行,被称为山东“史上最严”的环保地方性法规。本次山东地区水泥错峰生产是在国家相关部委和山东有关职能部门连续下文的背景和要求下实施的,个别水泥企业依然置若罔闻,无动于衷,照常生产,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这种行为,一方面在环境污染荷载已经相当严重的情况下,给我国的大气治理人为设置了障碍;另一方面也对水泥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经过两年多的错峰生产,今年我国的雾霾治理有了一定的好转,同时水泥行情也逐渐好转,这是全行业共同努力的结果,是需要全行业共同来维护的。现在个别企业为了一己私利违规生产,不但损害了停产企业的合理利益,而且一旦其他企业跟风,各区域水泥企业的自律公约防线就被彻底打破,那么这两年水泥全行业的努力会功亏一篑。因此专家呼吁,这些违规生产的水泥企业一定要站在社会责任和行业利益的高度,按照规定停止生产。同时,他希望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一定要将有利于民众、有利于行业、有利于国家的文件和政策执行到位。


作为京津冀污染通道的雾霾治理,山东水泥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明显落后于河北、河南。后期山东雾霾防治系列措施能否落到实处?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又将会有怎样的变化?居民受雾霾影响能否减轻?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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