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正文

山西错峰生产121天减少熟料产量1700万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建材报 张运科
核心提示:2016年冬季水泥错峰山西省共有42家企业参与,涉及生产线43条,减少熟料产量1762.2万吨,减少燃煤消耗约193.8万吨,减少CO2排放1524万吨,减少SO2排放0.053万吨,减少NOx排放1.956万吨,减少粉尘排放0.327万吨,减少熟料库存约500万吨,减少流动资金占用9亿元,涉及企业人员数量约14000人。

“山西水泥行业开展错峰生产最初是从2015年1月开始。当时东北等地开始搞错峰生产,山西多年来深受产能过剩、水泥市场供大于求之苦,所以山西省建材协会迅速学习兄弟省区的做法,及时牵头水泥企业在全省开展错峰生产,边学习、边摸索着干。”这是近日记者采访原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秘书长郑晋宜时听他介绍的情况。


2016年4月底,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协会理事会机构人选,秘书长成耀荣介绍:“新一届协会理事会接手协会工作后,过去一年的主要任务就是抓全省水泥错峰生产的组织和实施。之前水泥错峰生产是由协会、行业、企业自己摸索着进行。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出台后,国家工信部、环保部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经信委、环保厅等相继出台了水泥错峰生产的相关文件,全省的水泥错峰生产才得以大张旗鼓地进行。”


据了解,山西省建材工业协会制定了2016年9月~2017年底全省水泥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山西省水泥行业自律监督管理委员会及5个片区分会,对错峰生产工作进行协调督察。各水泥企业签署了《山西省水泥行业诚信建设和自律公约》和错峰生产停窑承诺书,成立了省、市(片区)自律监督委员会,对各企业执行错峰停窑进行督察并定期通报督察结果。到2016年冬季采暖期前,根据片区实际情况分别错峰停窑2~3次,每次约15天,有效地控制了熟料过剩产量,企业效益明显回升。2016年10月31日省经信委联合省环保厅组织相关市经信部门对9月15~9月30日错峰期间6家违规企业进行了约谈。


按照统一部署,2016年度山西省冬季错峰生产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其中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等地根据省大气办“1、2号调度令及太原市大气质量严控十二条”要求,自11月21日起陆续停产;合计停窑天数根据地区不同达到121~129天,在北方十五省、市、自治区水泥企业2016年度冬季错峰生产行动中,山西的实际停窑天数属最长的。


“2016年冬季错峰生产山西总体平稳有序,达到并超过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耀荣介绍。


在本次错峰生产执行过程中,全省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思想认识普遍到位,能认真自觉履约承诺、履行社会责任,且普遍能自觉保障职工生活和安排好停窑期间的设备检修和熟料储存管理等工作。山东山水集团、金隅冀东、华润水泥、智海集团、北白水泥等多数企业均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带头按时执行错峰停窑,自11月下旬起累计停窑121~129天。承担居民供暖、危废处理的襄汾星原、广灵金隅等间断开窑企业能够及时向省建材工业协会提出申请,并上报备案。对少数几户违规生产企业,经省、市经信委环保部门约谈、处罚后能够立即停止生产,并承诺下次错峰生产期间补停。


2016年冬季水泥错峰山西省共有42家企业参与,涉及生产线43条,减少熟料产量1762.2万吨,减少燃煤消耗约193.8万吨,减少CO2排放1524万吨,减少SO2排放0.053万吨,减少NOx排放1.956万吨,减少粉尘排放0.327万吨,减少熟料库存约500万吨,减少流动资金占用9亿元,涉及企业人员数量约14000人。


错峰工作给行业和企业带来明显效益。据山东山水集团公布数据显示:山水集团山西运营区2017年4月份生产经营首次实现设立以来月度“扭亏为盈”,月度实现利润1194万元,超出预算1653万元。4月份,随着气温回暖、错峰生产停窑结束,生产经营全面启动,山水集团山西运营区采取了多项措施推进经济效益创新高。


尽管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山西建材工业协会认为,鉴于目前的实际,要想从根本上去产能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水泥错峰生产应当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全年内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实行错峰生产,已成为长期去产能最有效的过渡手段,也是水泥行业践行环保责任、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提质增效的重要方式。


山西水泥行业对错峰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建议:建议工信部与环保部取消“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产垃圾及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生产线原则上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的规定,所有熟料生产线必须不附加任何条件执行“冬季错峰生产”要求,否则将使政策执行力度大打折扣;建议各级经信、环保等政府部门对协会组织的北方地区春、夏、秋季内错峰生产活动能参照“冬季错峰生产”的实施办法,继续在监管、督察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使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制度化、常态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项目的监管处罚力度,加快对落后产能的依法、依规督察;建议开展跨省区以及全省范围内的错峰生产联动,防止在本区域执行错峰生产停窑期间,临近周边区域水泥企业开窑生产向本区域低价倾销,造成市场秩序混乱。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