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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一公司现场搅拌混凝土 被处以8万元罚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经济网
核心提示:北京住建委网站近日发布对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螳螂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京建法罚(市)字[2017]第020132号】。经查,苏州金螳螂公司违规现场搅拌混凝土,北京市住建委责令其改正,并处以80000元罚款。

北京住建委网站近日发布对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螳螂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京建法罚(市)字[2017]第020132号】。经查,苏州金螳螂公司违规现场搅拌混凝土,北京市住建委责令其改正,并处以80000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2017年5月13日对位于海淀区西翠路17号的北京紫金丽亭酒店改造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该精装修工程分包单位为苏州金螳螂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工程11、12层的地面找平层基本施工完毕,11、12层做了一部分隔墙龙骨,1-13层的墙面和顶棚的腻子施工了大约60%。根据2017年4月10日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变更后地面找平层做法为20mm厚C20细石混凝土。该工程11、12层的地面找平层使用的C20细石混凝土不是商品混凝土,是苏州金螳螂公司私自进场砂子、石子、水泥,然后用混凝土搅拌机加水现场搅拌的。苏州金螳螂公司一共进场100吨砂子、80吨水泥、90吨石子,截至检查当天已使用70吨砂子、60吨水泥、60吨石子。


北京市住建委指出,苏州金螳螂公司的上述行为不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本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上述行为容易引起扬尘,造成大气污染,该工程属于大型装饰装修工程,情节严重。苏州金螳螂公司主动采取措施改正违法行为,减轻危害后果,积极配合行政机关执法工作。


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北京市住建委决定责令苏州金螳螂公司改正,并处以8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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