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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整治和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2-2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江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江油市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整治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实现江油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江油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江油市整治和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江油市预拌混凝土市场秩序,整治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实现江油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江油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安排〉的通知》(川委〔2017〕435号)和绵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做好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通知》(绵委办〔2017〕84号)有关要求,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的通知》(川建散水发〔2017〕559号)和《绵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建局发〔2017〕66号)精神,坚持全面整治,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我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范围


全市所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和被举报的11个混凝土预拌站。


三、工作重点


(一)依法查处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


对本行政区域内无资质混凝土搅拌站进行全面清理。对企业是否符合规划布点,是否申领营业执照,是否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否经过混凝土企业资质认定,是否建立完备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检测手段,产品质量是否经权威部门抽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二)全面整治有资质混凝土搅拌站。


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及《绵阳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细则》标准要求,对有资质的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综合整治,通过综合整治完成绿色生产达标考核保证产品质量,完善环保设备设施,严格实行绿色生产。


(三)规范新建、迁建混凝土搅拌站。


凡新建、迁建混凝土搅拌站,应符合发改、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要求,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标准进行筹建,通过绿色生产考核达标验收后,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方可生产。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食药工质局、市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联络、协调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3月5日)。由市政府办联系领导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职能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3月6日至20日)。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治理整顿督导组,对全市所有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被举报的预拌站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8年3月23日至25日)。对规范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龙成,联系电话:0816-3252948,邮箱:1030552939@qq.com)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我市整治和规范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各项工作。


市发改局要做好预拌混凝土产业政策服务及相关配合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要加强预拌混凝土项目备案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规划的项目不予备案。


市住建局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及《绵阳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达标考核细则》要求进行综合整治,依法查处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对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商品混凝土工程项目立即督促整改。


市食药工质局要加大对无照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产品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 。


市环保局要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预拌混凝土项目的管理,严肃查处违反环保法规的预拌混凝土企业。


市行政执法局要加大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依法拆除违反城乡规划的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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