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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区开展混凝土车辆尾气排放管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12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荆门晚报
核心提示:记者近日从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指挥部获悉,荆门市生态环境和公安交管部门组成的机动车检查执法组已针对中心城区混凝土搅拌车排气检测“过筛”行动开展督办检查,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混凝土搅拌车整治指示精神,要求各检测机构严格按新国标检测,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

记者近日从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指挥部获悉,荆门市生态环境和公安交管部门组成的机动车检查执法组已针对中心城区混凝土搅拌车排气检测“过筛”行动开展督办检查,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混凝土搅拌车整治指示精神,要求各检测机构严格按新国标检测,有效降低机动车排放污染。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荆门市中心城区混凝土企业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管控方案》,在荆门市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将开展中心城区混凝土企业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管控行动,以商砼企业的混凝土搅拌车和原辅料运输车为重点,严厉打击尾气超标排放行为,督促商砼企业或车辆所有人对车辆进行维护和尾气治理,确保达标排放,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切实改善中心城区空气环境质量。


目前,荆门市正对中心城区所有商砼企业的混凝土搅拌车、原辅料运输车进行摸底,弄清现有搅拌车、运输车数量、排放状况。对排放合格,符合要求的搅拌车、运输车发放城区通行证,并建立数据库。其中,市公安局负责取消中心城区现有混凝土搅拌车及原辅料运输车城区通行证,并督促车辆所有企业(人)到具有资质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取得合格检验报告单的车辆,市公安局发放城区通行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出具报告,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测(查验污染控制装置是否完好)、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排气污染物检测。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9年11月1日起,机动车尾气检测执行新标准。新标准要求机动车检测站更新升级检测设备,增加尾气检测项目,排放限值标准更加严格,柴油车增加氮氧化合物检测,尾气检测前增加了车辆OBD(车辆故障诊断仪)检查,车辆有故障灯显示或检测到故障,将无法进行尾气检测,会导致无法通过年检。目前,荆门市中心城区登记备案的混凝土搅拌车共有343辆,这些车辆都需要重新按照新国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将发放城区通行证。


11月5日以来,市生态环境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分别到福元、万畅等6家检测机构开展多次督办检查,要求按新国标对14家混凝土公司的343辆搅拌车严格检测,杜绝弄虚作假。同时在迎春转盘开展了路检路查,对包括2辆搅拌车在内的8辆柴油货车进行了处罚。下一步,由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将继续开展监督抽测和路检路查,对中心城区14家商砼企业开展入户监督抽测执法行动,以及在混凝土搅拌车、原辅料运输车主要通行路段,不定期开展路检路查联合执法行动。在入户抽测中,企业超标车辆占10%以上的,将由环保部门责令企业改正,路检路查中超标的,由交管部门责令车辆所有人(驾驶人)改正。


在入户抽测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利用便携式尾气检测设备或遥感检测车对商砼企业混凝土搅拌车、原辅料运输车进行监督抽测。对抽测超标的车辆所有企业,由市生态环境局下达限期整改维修通知书,要求其在15日内对超标排放车辆维修并到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复检合格后,凭检测报告和维修清单发票销号后方可上路行驶;市公安局取消超标车辆城区通行证,并将其录入公安查缉系统进行布控,实施动态监管。



在路检路查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利用移动遥感检测设备或便携式检测设备,对道路行驶混凝土搅拌车、原辅料运输车排放污染物情况进行检测。市公安局负责临时交通管制,指挥车辆接受尾气排放检测,并对超标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予以处罚(罚款和暂扣行驶证、城区通行证)并劝返,同时下达限期整改维修通知书,要求其在15日内维修并到检验检测机构复检合格后,凭检测报告和维修清单发票到市生态环境局销号后方可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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