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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散装水泥办公室被撤销! 水泥厂缴"扶散费"曾引巨大争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建材报 各地散装水泥网 水泥内参
核心提示:4月13日下午2:30,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七新村南路12号16号楼下,临街大门上的一块辗转延续悬挂了50多年的牌子——“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散装水泥办公室”,被缓缓撤下。

4月13日下午2:30,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七新村南路12号16号楼下,临街大门上的一块辗转延续悬挂了50多年的牌子——“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散装水泥办公室”,被缓缓撤下。


根据政府机构改革需要,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下发文件,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散装水泥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山东省商务厅机关,撤销其事业单位建制,6名在职人员划入山东省商务发展研究院,5名在职人员划入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至此,作为独立机构、负责山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工作的“山东省散装办”不复存在,成为历史。


山东是全国水泥生产大省,也是全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大省。1965年11月全国散装水泥经验交流会在乌鲁木齐召开,全国散装水泥工作启动。1966年3月,山东成立推广散装水泥领导小组和散装水泥办公室。到1985年,山东散装水泥推广量103.3万吨,散装率9.44%。


1985年6月,山东省经济委员会散装水泥办公室成立,各地市也陆续成立散装水泥办公室,部分县、市、区设立了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从此山东省散装水泥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山东规模以上水泥企业普遍建立了散装水泥库,日照、烟台港建立了散装水泥中转库,日照港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散装水泥出口港。山东散装水泥专用火车增至85节,农村销售散装水泥占散装总量的25%,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在全省中心城市及沿海城市快速发展。1996年山东水泥散装量率先在全国突破千万吨大关,并持续多年保持全国首位。



进入21世纪,山东散装水泥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预拌混凝土从大城市走向城镇和农村市场,农村市场推广散装水泥全面提升,干混砂浆产业从无到有、从干到湿蓬勃兴起。近年来各地政府陆续出台禁止现场搅拌预拌混凝土、砂浆的政策,山东省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开始形成预拌混凝土、农村推散、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共同发展的大格局。


几十年来,山东省政府多次颁发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和文件,特别是2010年1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的出台,进一步推动山东散装水泥推广工作快速发展。长期以来,山东省推散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国家散装水泥办公室多次在全国推广山东的经验和作法,许多省市组织人员到山东省参观学习推散经验。


这一切成绩的背后,凝聚着50多年来各级政府领导和山东“老散”们的心血和汗水。据山东省商务厅网站介绍,原省级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职能,今后由山东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承担。


在网络上输入“散装水泥办”,还有很多地方存在类似的机构,省市县三级全有。在2000年时,散装水泥行业管理归属于当时的国家经贸委能源节约司,2004年,七部委联合发布《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办法》称“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内散装水泥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但具体到了地方,散装水泥办的设置便各不相同,上级隶属部门从当地经委、建委到工信委、发改委不一而足,单位性质有的是事业单位,有的则是“参公管理”,很多还有明确的行政级别。全国部分地区散装水泥办如下:


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浙江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成立于1980年,为浙江省商务厅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的具体管理工作。


2、负责编制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并组织年度计划的实施;负责对全省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项目、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项目以及散装水泥中转配送站规划审查的管理,并负责对水泥生产项目的散装发放能力和新建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的设计生产能力和散装发放能力的审查的管理。


3、负责全省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区域内申请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行政许可的管理。


4、负责全省对违法使用袋装水泥、袋装普通干混砂浆,违法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以及专用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使用未经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的驾驶人驾驶专用车辆等行为实施行政执法和处罚的管理。


5、负责全省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工作。


6、负责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安装和使用行驶记录装置的管理;负责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人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的管理。


7、负责全省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技术装备的科研开发、成果的推广应用,协同相关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等;负责全省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示范市、县(市、区)及示范工程的培育和组织推广。


8、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负责征收、管理、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9、负责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现代物流体系的建设。


10、负责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


11、负责全省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职工培训、统计管理。


12、负责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和应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


13承办浙江省商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河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


1、组织实施发展散装水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根据政府工作目标编制本地发展散装水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按规定征收、管理、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4、负责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专业培训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


6、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江苏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指导全省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备案和质量


湖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


湖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是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单位。主要职能:湖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是经湖南省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全省散装水泥发展负有行政管理责任。


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


2、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4、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的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统计报表、宣传教育、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5、指导散装水泥的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


6、负责散装水泥生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7、依据散装水泥条例负责袋装水泥使用行政许可的办理;


8、依据散装水泥条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政策、法规和规章,草拟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发展和应用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各区、县级市开展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水泥生产企业发放散装水泥能力的审核等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为参公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内设三个科室:综合科、业务科、执法督查科。


主要职能:


1、负责制订和规划本区散装水泥年度计划和发展目标,对全区散装水泥工作的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2、负责预拌砂浆企业的登记备案审核;


3、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4、按政策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5、依法行政。


厦门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


厦门市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原名:厦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是厦门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以副市长为组长、有关委办局领导为组员的厦门市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代表市政府管理散装水泥发展工作,隶属于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副处级。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统筹规划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贯彻国家、省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有关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工作中的问题。


在很多地方的散装水泥办公室职责中,都有“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描述,长期以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一直面向水泥企业征收,对此曾在水泥行业引起巨大争议。对此,中国联合水泥集团等水泥企业广泛呼吁,取消这一不合理收费。主要因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失去了政策制订初期所应有的作用,不仅增加水泥生产企业的负担、水泥消费者的成本,还因为征、管、用的各个环节失于监督和管理,造成资金浪费甚至滋生腐败,具体理由如下:


一、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历史作用已时过境迁。采用行政方法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在计划经济时期对提高散装水泥综合配套能力,推动散装水泥的发展,历史上曾起到积极作用。但时至今日,我国散装水泥设施,不论是生产企业的发散设施,物流领域的储罐和专用车辆,还是应用领域的混凝土搅拌站都已经严重过剩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即俗称的“扶散费”继续存在的作用不仅不能推动散装水泥的发展,而是给已经过剩的散装水泥产能雪上加霜。


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继续征收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从生产角度讲水泥企业每发送一吨散装水泥比袋装水泥节约20% 的生产成本,16%的销售成本,企业没理由不多发送散装水泥,同时,发送散装水泥可以改善工人的劳动条件,实现水泥企业的文明生产。从应用角度讲,使用散装水泥即可以提高建筑工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改善施工环境,又可以节约施工成本,企业没理由不多使用散装水泥。向积极发散的水泥生产企业和愿意使用散装水泥的施工企业收“扶散费”,不仅不能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而是阻碍散装水泥的发展。


三、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继续征收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每年动用上万人力和宝贵的行政资源,打着推广散装水泥,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旗,收取数亿资金,用于没有效益的投入,用于养人和办公经费,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四、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继续征收对水泥行业有失公平。水泥行业为发展四散装水泥投入了大量的设施,已经承担了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社会上那么多产品都有包装不收费,唯独对水泥产品包装收费,是对水泥的歧视。


近年来,在散装水泥领域发生的贪腐及经济案件不在少数。


2015年,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原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温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原主任赵明光受贿、贪污案一审宣判。赵明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依法审理查明,2007年以来,被告人赵明光先后担任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温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等职,负责主管全市的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和预拌混泥土行业,制定该行业的发展规划,确定温州各区、县混泥土、砂浆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实行总量和数量控制,对各区、县混泥土公司、砂浆公司的成立、生产进行规划审批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73600元,为他人的公司在预拌砂浆、预拌混泥土规划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又侵吞公共财产共计人民币46109元。


2015年1月,山西省朔州市,一家公司的12名投资人“聚集到发改委大楼楼顶”,因为公司老板卷款过亿元跑路,目前已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而他们之所以到发改委,是因为这家公司老板,居然身兼该市发改委散装水泥办主任。一个民营企业老板,居然能身兼地级市的行业管理办公室一把手,对此,当地的回应称此人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他这个是临时的岗位”。更令人咋舌的是,山西省散装水泥办回应称,涉事老板归朔州市管,“详细情况并不知情”。但事实上,许多受害人正是因这个临时性身份,才放心投资,最终上当。


2016年6月24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原盐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童树年决定逮捕。


2017年2月,广西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南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系列贪腐案作出一审判决: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南宁市工信委)原副调研员兼南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原主任刘柏仔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南宁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原主任肖子奇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另两名原办公室干部陈伟和卢庆青一并获刑。


直到2016年1月2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这一存在长达几十年的不合理收费才被正式取消。而精简各类不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也是当前我国推进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山东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的撤销正是适应这一大背景的必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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