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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死1伤!水泥厂矿山爆炸!赔付无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南方都市报
核心提示:近日,记者接到报料称,今年5月,老挝一水泥厂所属矿山发生瓦斯爆炸,3名中国籍工人死亡,1中国籍工人受伤,4人均来自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事发2个多月后,在对死伤者家属赔付问题上仍未有结果。

近日,记者接到报料称,今年5月,老挝一水泥厂所属矿山发生瓦斯爆炸,3名中国籍工人死亡,1中国籍工人受伤,4人均来自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事发2个多月后,在对死伤者家属赔付问题上仍未有结果。


7月14日,涉事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已提供70至80万元用于中国籍死伤家属的慰问及伤者家属的医药费。针对赔偿等问题,其表示由于事故原因责任划分牵涉许多法律法规,建议家属走司法途径。


7月21日,大理州商务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正在准备安排家属与涉事公司的第二次磋商。22日,云南省商务厅对外投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事发后,包括云南省商务厅在内的多部门一直在做协调工作,促进此事尽快解决,“对涉事企业和承包商等,我们还要对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


3名中国公民在老挝务工时身亡


近日,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居民董女士向记者报料,3月14日,老挝玉溪中亚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亚公司”)承包商李某某组织包括其父亲在内的10余名当地农民工,在办理工作签证及护照后前往老挝务工,5月10日,包括其父亲在内的多名工人进入矿洞工作时遭遇瓦斯爆炸,她的父亲在这起事故中不幸遇难。


董女士告诉记者,5月14日,大理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曾发布关于祥云县请求帮助核查办理村民在老挝身亡相关事宜的回复,其提供的相关文件显示,5月10日上午,涉事公司6名工人进矿洞开展工作,不幸遭遇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中国籍3人,老挝籍2人),1人受伤。经核实,3名中国籍死者遗体已火化运回云南,请家属尽快和老挝玉溪中亚水泥有限公司联系处理善后事宜。我驻老挝使馆已要求该公司全力救治伤员,妥善死者善后,立即停业整顿,彻查事故原因,并督促处理善后事宜。7月23日,祥云县外事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确有收到该份文件。


大理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发布的文件。受访者供图


董女士称,5月15日,云南省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曾在电话中告诉他们,已要求省商务厅、省外事办及有关部门配合处理善后事宜。此后,在我驻老挝使馆及云南省外事办等部门的配合下,死伤者家属分别得到了中亚公司10万元的慰问金。目前,伤者被安排在昆明一家医院进行治疗。


事发已经过去两个月,在死伤者赔付这一问题上,家属们一直没有获得想要的答案。“5月22日,中亚公司于经理来到祥云县商务局,商务局为我们举行了家属见面仪式,6月11日我们和中亚公司以及承包商进行了一次谈判,但谈判以失败告终,主要原因是中亚公司与承包方之间存在责任纠纷。”董女士说。


董女士还告诉记者,她和伤者目前家里情况都比较糟糕,其母亲患有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正在住院治疗,家中有几万元的负债。由于治疗费用太高,母亲正考虑出院。她向记者介绍,据她了解,事故中的伤者目前仍在医院治疗,其右手已截肢,行动不能自理。伤者家中是贫困户,无力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家里还有两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和一个智力有缺陷的孩子。


正在治疗的伤者。受访者供图


涉事公司称承包商系非法分包


7月14日,记者联系上涉事中亚公司有关负责人于经理,其表示,对于此事件,公司已经向商务部门作过详细汇报。由于事故原因责任划分“牵扯到许多法律法规”,公司在6月最后一次商谈中已经告诉家属,建议他们走法律程序。“我们一直在积极承担责任,但主要责任不在我们公司。”于经理说。


“死伤者是承包商的临时雇佣工,是和承包商打交道的,与我们公司没有直接劳动合同,我们只是和承包商有责任合同。而且,总承包商是冯某某,李某某等人是非法分包商。”于经理向记者表示,“如果不走司法程序就会变得非常复杂,我们也想公正合理地解决这件事。”


于经理称,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已经拿出七八十万元用于中国死伤家属的慰问及伤者家属的医药费,而承包商总共才出了5.1万医药费。死伤者与该公司的关系、赔偿责任认定及赔偿标准等“都是法律问题”。“中间的承包商一直推卸责任,导致我公司与家属成为直接矛盾。”其表示。


家属提供的录音显示,于经理曾承认,此次务工属于“非法用工”,对此,于经理回应记者称,“一是承包商(李某某等)没有资质外派劳工,二是承包商作为个人,没有跟工人签订任何劳务合同,也没有报给公司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针对家属所说的“于经理参与办理农民工入境相关手续”这一说法,于经理否认称,“我只能说,他们要出去(出境)有很多东西可能不懂,我就给了个电话,说能够帮助办到合法的签证。”


记者联系上涉事承包商李某某,但其表示目前不便透露更多信息,建议向商务部门了解。


同日,云南省外事办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我们了解,这家公司(指中亚公司)暂时没有向商务部门正式备案,这让这个事情解决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上述工作人员表示,疫情期间管控严格,伤者入境非常困难。事发后,他们协调伤员入境进入昆明的医院进行治疗。“之后,家属们也多次联系我们,我们也将此事与商务厅进行了沟通。”


针对赔偿事宜,该工作人员表示,外事办“目前能做的是监督、责成这个公司担负起法律责任,但企业究竟应该负什么程度的责任、具体赔偿多少钱,还要交给法律裁决。”


一名家属告诉记者,其家庭条件困难,两个多月以来,由于整日为此事奔波,在外打工的家人丢了工作,家里农作物也没时间打理。更重要的是,伤者病情严重,后续治疗费用还没有着落,“经不起漫长的法律程序”。


商务部门称将安排第二次磋商


7月21日,大理州商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应家属们想要协商解决的诉求,州商务局正在协调准备家属与中亚公司的第二次磋商。中亚公司于经理也告诉记者,“近期商务部门会安排谈话,我公司会积极配合,并请律师处理。”


7月22日,云南省商务厅对外投资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该起事故的处理进展及善后情况。


上述负责人表示,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特别是云南省商务厅一直在进行协调。“事发后,我们积极协调口岸部门、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让伤者入境并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紧急派了专家对伤者进行会诊。2个多月以来,商务、外事、司法等有关部门都在努力促进此事,希望事情尽快得到解决。”


对于涉事公司的情况,该负责人称,“第一承包单位是中亚公司,第二承包人冯某某,第三承包人是祥云县的两个人。第二承包人和第三承包人之间签署了各种协议。我们一直在协调当中,问题在于,责任的划分、界定,包括赔偿标准等相关事项,涉及到法律、具体国情以及各个家庭的具体情况。特别是第一、第二、第三承包人之间的责任怎么划分比较复杂。”


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中亚公司承担了伤员救治以及遇难者安葬费用,协调解决过程中,第二承包人和第三承包人表示“没有钱”。“这可能是事实,但是责任总是得明确界定的。”据其介绍,云南省商务厅请省司法厅指定了2名法律人员为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建议家属可以先听从律师的建议,但家属希望协商解决。涉事企业在商务厅的协调下,曾到家属的所在地进行协调。


“我们的想法,一是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救治伤者,二是对伤者进行伤残情况评估,并妥善处理好赔偿等善后事宜。此外,对涉事企业和承包商等,我们还要对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进行调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上述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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