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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省市探索河道砂石资源管理改革 河砂统一开采管理成为主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3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核心提示:2021年5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在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中,针对河道采砂许可事项,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将各地探索的实践经验,上升为重要的政策依据。

编者按


2021年5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在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中,针对河道采砂许可事项,明确提出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将各地探索的实践经验,上升为重要的政策依据。



据7月22日水利网官网报道,近年来,我国建设用砂供需矛盾突出,一些地区砂石价格大幅上涨,不仅影响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同时受暴利驱使产生的非法采砂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危害河道防洪、供水、通航及涉水基础设施安全,破坏生态环境。为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整合砂石资源,稳定砂石价格,一些地方实施河道砂石资源管理改革,采取统一开采管理模式,推进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开采,避免了恶性竞争,提高了行政管理效率,实现了河砂的有序开采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明显。


一、总体情况


目前,全国有16个省份开展了相关实践探索。其中,湖北省、江西省、湖南省及河南省信阳市等地通过地方立法对河道采砂统一开采管理作出规定。2019年2月,《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探索推行统一开采经营等方式,具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2020年3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门和单位《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推进集约化、规模化开采。2021年5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


二、有关做法


河砂统一开采管理,即由地方人民政府选定开采主体对河道砂石进行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具体模式上,各地做法有所不同。有的地区“采、运、销”均由一家企业统一负责,目前采用这种方式的占多数;有的地区“采”由一家企业负责,“运、销”市场化;有的地区“运、销”由一家企业负责,“采”承包给市场主体;有的由一家企业统筹,“采、运、销”各环节均实行市场化运作。这些做法总的特点就是,在政府主导下由一家公司对河道砂石资源进行统一管理。


三、有关做法


从各地实践的效果来看,开展河砂统一开采管理具有以下几方面好处:


一是破解监管难题。实施统一开采管理,由政府直接委托或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企业进行开采,避免了恶性竞争。企业按照政府要求规范化运作,实行封闭式管理和信息化监控,解决了过去“小、散、乱”监管难问题,大大提高了行政监管效能。同时,企业收益与开采量脱钩,杜绝了受暴利驱使铤而走险盗采河砂的非法行为。


二是规范市场秩序。实施统一开采管理,避免了拍卖方式下恶性竞争导致价格虚高的问题,可平抑砂石价格,规范砂石市场秩序。如河南省南阳市各国有砂石公司普遍以低于市场价20%到50%的价格销售,信阳市固始县、罗山县、息县国有砂石公司销售价格均低于周边市场价格。同时,在砂石短缺的大环境下,优先向重点基础建设和民生项目供砂,有力保障了重点项目的用砂需求。


三是推进绿色生产。实施统一开采管理,各地对采砂企业现场管理的要求较高,中标(或指定)的采砂企业一般规模大、实力强,具备集约化、绿色化管理能力,前期投入较多,采砂、屯砂、洗砂等作业方式进一步科学、规范、安全、环保,可有效实施河道修复等措施。


编后语:


探索统一开采管理模式有效缓解用砂供需矛盾,规范河砂交易市场,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有序推进河砂开采利用,希望接下来能有更多省市加入试点,探索河砂统一开采管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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