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一则公告,让当地预拌混凝土行业陷入争议。公告称,该局对全县21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开展专项检查,其中11家因“技术装备不符合资质管理要求”被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2026年1月15日至3月14日)。然而,公告未披露另外10家企业的核查依据及资质合规证明,引发涉事企业及市民质疑:未公告企业是否真的完全符合资质要求?检查的完整性与可验证性是否存在漏洞?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赴现场展开调查采访。
11家企业的“硬件之痛”:
经营压力下的被动选择
“我们的技术装备确实存在差距,但这是经营压力下的无奈之举。”公告涉事企业——沭阳县中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仲召帅坦言,近年来房地产(881153)市场低迷,企业不得不转让部分混凝土运输车辆及设备以维持运转。他指着设备铭牌上的薄灰说:“去年卖了三台车,搅拌楼降频运行,每月能省8万元油费和人工费。”
另一家公告涉事企业——沭阳县仁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徐新春则表示,企业原本有10多辆混凝土运输车,如今只剩3辆,费用节省近七成,但技术装备相关运输车辆转让并不影响混凝土质量。“实验室检测数据一直很稳定。”他指着墙上张贴的近期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报告补充道。
记者走访发现,部分涉事企业的现场状况印证了他们的说法:离城区较近的一家公告涉事企业——沭阳大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石材仓库空荡荡,水泥(884060)罐已清空,搅拌楼也降低运转频次,有些设备处于封存状态;仓库角落的挖掘机履带蒙尘,驾驶室玻璃上已经有零星的蜘蛛网;偌大的搅拌楼旁,空置的输送带静静垂着,仿佛在诉说经营的困境。还有几家公告涉事企业还在零星地接一些小型工程业务,勉强支撑着企业运营。
合格企业的“合规之谜”:
检查的完整性与可验证性遭质疑
“我们不是反对整改,但希望主管部门能一碗水端平,不能选择性执法。”仲召帅把《江苏省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复印件拍在桌上,声音提高了几分,“要是未公告的企业真的全部符合‘自有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10辆’等相关标准,我们心服口服。但我们明确知晓未公告的企业中,有通过临时借设备、报假资料蒙混过关的,而我们这些老老实实承认硬件问题的企业却被选择性整改,这对我们太不公平了。”
沭阳大地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朱斌攥着实验室检测报告,语气里带着委屈:“技术装备问题我们认,但我们手中掌握着确凿证据,同样的‘技术装备’条款,有的企业在场车辆明明不足10台却没被通报,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只希望所有企业都按同一个标准核查。”两人的话语明确道出了11家被通报企业的核心诉求——希望沭阳县住建局摒弃疑似“选择性执法”的作为,用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企业,让整改真正公平、透明。
主管部门未正面回应:
整改期限临近,“重新核查”结果何时公布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屡次联系沭阳县住建局局长郝建华,均未得到正面回应。该局分管副局长魏善龙出面表示,不能保证另外10家企业在专项检查后是否会转移或改变设备,抑或是存在上报虚假材料的情况,更不能承诺此次专项检查时材料完全符合要求,并表示“马上进行重新核查”。然而,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该局任何书面回复。
上海市协力(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韦伟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沭阳县住建局的检查存在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等问题,其行为将构成行政违法。被处罚企业如果有证据或有线索能证明另外10家企业也同样存在“技术装备不符合资质管理要求”的情况,住建局应对该专项检查的完整性与可验证性进行说明,回应社会质疑。如果既不回应,也不再次检查,可能会构成行政不作为。
目前,距离涉事企业的整改期限越来越近,未公告企业的“合规之谜”仍未解开。沭阳住建部门的“重新核查”能否回应质疑?检查的“完整性”与“可验证性”如何保障?记者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追踪“重新核查”的结果及整改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