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年7月11日,伍德罗· 威尔逊总统在一个由国会议员、美国国家公路官员联合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tate Highway Officials,即AASHTO,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tate Highway and Transportation Officials美国国家公路与运输官员联合会前身)和农业组织的参加的白宫庆典上签署了《联邦公路资助法》。
该法案被认为是现行的联邦高速公路纲要的前身。在该法案生效的第一年,资助项目总金额达到5百万美元,不过由于1917年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而有短暂的耽误。1916年的法案要求各州必须成立公路管理局来执行联邦政府的工程项目,而公路管理局的人员必须是工程专业人士。
这法案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通过修建大量的乡村邮政公路改善乡村交通状况,从而促经美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
在《联邦公路资助法》支持下完成第一个项目是在加利福尼亚州一段由Albany至Richmond的长约2.25英里的公路。而这个项目的总花费是$53,938.85.
图为由该法案支持完成的第一个项目-在加利福尼亚州
Albany至Richmond的长约2.25英里的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