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混凝土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情况 » 正文

合同纠纷案终审判决 福建水泥少付违约金478.8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31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证券时报
核心提示:合同纠纷案终审判决 福建水泥少付违约金478.8万
  5月30日晚间,福建水泥公告称,福建鑫和投资有限公司诉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已经福建省高院终审判决。终审维持一审判决中公司支付给福建鑫和投资房屋租金和租赁保证金共计55.8万元,把一审中公司支付给福建鑫和投资的违约金993万元变更为514万元,公司比一审判决少支付违约金478.8万元。

  公司2012年度已按一审判决全额计提上述预计负债。本次终审判决后,公司将相应冲回多提的预计负债金额。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企业

©2006-2016 混凝土网版权所有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国际设计中心12楼 服务热线:021-65983162

备案号: 沪ICP备09002744号-2 技术支持:上海砼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04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