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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建德:调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6-14  来源:建德市政府  作者:建德市政府
核心提示:[浙]建德:调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办法 
      4月26日,建德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举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简称“两费”)征收办法协调会。“两费”收缴由原来项目立项阶段征收调整为施工许可阶段征收。各有关部门统一意见,明确今后的具体做法,并发布会议纪要。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相互配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两费”征收办法调整后顺利实施。
      
      征收办法调整后,为建德市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投资环境的改善做好保障,同时,推动了散装水泥事业的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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