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政府于7月下旬转发了该市墙改办《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墙改工作的意见》,对农村墙改工作给予政策上引导和资金上的扶持。
《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好工作规划,在全市5741个行政村中,每年至少要建设1000户新墙材示范房,争取3年至5年内,村村都有示范房。各级财政部门每年在墙改专项基金中安排部分专项经费,作为在农村推广新墙材示范房的专项补贴。各有关部门对采用新墙材建房的农户用地、新墙材建设项目的审批及落实新墙材减免税政策等方面给予优先、主动办理。规定由国家各项资金投资建设的机关、医院、学校等设施,必须采用新墙材,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各级墙改办负责监督。文件还提出,到2009年年底前,要确保辖区内砖厂全部转产各种新型墙材。
《意见》在该市各县、乡、村及农民中反响强烈,产生积极效果。辖区内青县砖窑多,目前还有50多座。青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要求在3年之内关闭所有黏土实心砖厂,转产复耕,大力扶持新墙材建设项目。并下发文件要在今、明两年,每个乡选1户至3户作为用新材建房的示范户,每户补贴3000元。不久前,一位县委领导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农村,给6户农民兑现补贴款。据悉,沧州市今年又增加了200多幢新材农舍。东光县政府要求现有20多座砖窑在两年内转产,今年已转产50%.据沧州市墙改办负责人介绍,2006年沧州市已拿出10万元墙改基金作为农民建房补贴款,2007年预计补贴款将达到20万元。农民用新材盖房拉动了新墙材市场,今年又有6条混凝土多孔砖生产线投产运营。他说,沧州市委对新农村建设十分关注,已组成调研组对农房建设进行专题调研,以便科学指导农民盖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