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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旧公路变“废”后如何合理处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9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茂名日报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广东茂名:旧公路变“废”后如何合理处置
  茂名市政协委员认为,在公路事业发展过程中,将会有许多公路的部分路段成为废旧路段,如何改造和利用好这些废旧路段,成为大家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如国道207线高州—化州路段、高州—信宜路段,经改扩建后,一条宽直坦荡的大道诞生了,然而原来的旧公路部分路段则成为“废”路,存在安全隐患,但可开发使用。 

  废旧公路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公路改建后的旧公路尚未明确等级、归属,基本处于有人用没人管的状态。旧公路无人管理,路面坑洼严重,桥梁、涵洞得不到维护,造成很多安全隐患。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各级公路路网规划调整时未将这些废旧路段列入新的路网规划,致使这些路段归属不清、等级不明;另一方面在于废旧干线公路至今尚未出台相关的政策和制度来明确处置的办法、程序。二是造成土地资源闲置。废旧公路不仅浪费了既有公路资源,也造成了一定面积的土地资源的浪费。由于茂名市土地资源缺乏,而废旧公路所占的土地面积相当可观,有待于茂名们改造为可利用的土地资源,为民造福。茂名们必须尽快充分、合理利用废旧干线公路及其两侧土地,以节省土地等资源,降低公路建设成本。三是给行车特别是外地车辆带来不便,成为交通安全隐患。由于废旧公路无人管理,造成很多交通标志或毁或缺,其入口处亦不设立停用标志,不熟悉路况的车辆容易误入废旧公路,有时会陷入进退两难境地。 

  为此,政协委员建议:一、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处置废旧公路的程序、办法、时限等相关事项,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以确保处置工作及时、顺利进行,继续发挥其有效作用。二、在对路网调整和公路线型优化设计时,应合理规划路网改造后的旧路的综合利用。公路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废旧公路的基本情况,在调整公路网规划时,充分考虑将其列入各等级路网规划的可能性,为下一步明确废旧公路的性质、归属以及处置提供依据。由于一些废旧公路接近新路,一些旧路可以作为新路的辅线,使新路的交通组织更加合理有序,通行更加安全高效。大部分废旧公路可以降级成为乡村道路,在一定区域内继续发挥其通行能力。在废弃路段连接处,应设置旧路停用标志,避免车辆误入。三、公路改建后的废旧路要明确其等级和归属,按归属进行管理或开发利用。在城乡结合部,可纳入城市统一规划,乡村部分可归还所在村作为集体所有。四、将彻底废弃路段恢复为可生产的耕地或林地。废旧公路多为砂砾、水稳或二灰等材料层层铺筑形成路基,再用沥青混凝土铺筑面层。如果专门将其恢复为耕地,工程量较大。因此,对于这部分路段可以考虑在该区域进行新的公路建设过程中,本着综合利用、总体考虑的原则,注重从整体效益出发,同时进行新路建设和旧路改造利用。1、对旧路油皮进行再利用。即将旧路油皮铲起,经过筛选、冶炼、重新级配,成为“再生沥青”,用于铺筑新路路面的下面层。2、将旧路段路基材料用于新路路基填方。3、将新路所占耕地的优良土壤回填至旧路,将旧路及其两侧土地及时恢复为耕地,并与部分新占土地进行置换,以节省公路建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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