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青海省将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力度,预计各类房屋施工建筑面积650万平方米,竣工各类房屋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为确保2009年计划目标的实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在抓好结转项目建设的同时,重点落实新开工项目的建设。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一是抓紧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各地房地产(建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项目的立项、土地供应、信贷资金的落实以及实施阶段的检查、督促、协调等工作。要根据当地房地产开发的市场需求,抓紧组织一批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二是尽快落实年度计划,做好投资安排。各地房地产(建设)部门要根据可供建设用地的数量,抓紧做好目标任务的分解,编制房地产开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统筹纳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计划。要采取相关的优惠政策改善房地产开发投资环境,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市场变化。三是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危旧房、筒子楼)改造。四是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中加大保障性住房、集资房收购力度。各市、县政府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保障性住房筹集力度,重点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中收购廉租住房。五是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