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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2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贯彻实施《条例》座谈会在南京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龙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2008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总量达227亿块,共完成技改项目153个,实现节约和保护土地约5.9万亩,节能252万吨标准煤,综合利用工业废渣178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05万吨。 

  朱龙生在讲话中说,要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充分运用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条例》,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参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良好氛围。要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把《条例》的各项原则规定具体化,特别是要加快出台限期淘汰以粘土为生产原料的砖瓦窑厂方面的配套政策,下大力气打击毁田烧砖违法行为。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条例》的有效实施。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执法的组织指导,严格依照《条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确保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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