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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辖区内黏土砖瓦窑厂反弹领导将被追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5-0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墙体材料网
核心提示:河南:辖区内黏土砖瓦窑厂反弹领导将被追责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公布《关于切实巩固黏土砖瓦窑厂治理整顿成果的意见》,严防一些地方黏土砖生产反弹,特别是以新型墙体材料的名义生产黏土砖。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监察部门要追究省辖市、县(市、区)主要领导的责任。  

  自2006年开展整治到目前,河南省在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发展上成效明显。但是,受黏土砖使用惯性和利益驱动的影响,一些地方的黏土砖生产出现局部反弹。  

  省政府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关闭政策,一旦发现涉嫌非法占用耕地或非法经营的人员,立即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要加大对黄河滩区砖瓦窑厂整治力度,禁止黄河淤泥砖进入“禁实”区域销售。对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砖瓦窑厂,以及以黄河淤泥砖名义,在堤外取土生产黏土砖的砖瓦窑厂,一律拆除。对已经关闭的黏土砖瓦窑厂所占用的土地,及时进行复垦。  

  所有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必须按省发改委核准的生产工艺、原料及比例要求生产,并依法办理手续。对当地企业的生产、经营,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日常巡查。每个季度,都要在当地新闻媒体公示巡查监测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年底之前,河南省政府将对各省辖市进行目标考评。对工作落后的予以批评,并列为重点监控地区,采取暂停建设用地报批、核减建设用地指标等惩处措施。  

  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发现辖区内黏土砖瓦窑厂反弹,或者有以新型墙体材料名义生产黏土砖的,监察部门要追究市、县领导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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