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柳城县工商局开展流通领域建筑材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钢材、水泥市场经营行为,消除钢材、水泥质量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保障建筑市场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严把建筑材料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重新核对全县范围内经营钢筋、水泥等建筑门市部营业执照,做到亮照经营,坚决打击无照经营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安全。
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清查不合格商品。在检查中,查验是否有上榜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查验建筑经营者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给消费者开具票据,对照进货发票与在售的实物是否相符,查清是否有上榜黑户生产厂家的销售发票和产品。对经营上榜黑户厂家的产品,坚决予以查封,并责令经营者做好产品退回工作,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予以回收,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及时公示建筑市场信息,建立黑户厂家档案。在工商所、乡镇政府信息公示栏及时公示产品黑名单和全县建筑市场信息动态,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建筑材料。对有掺杂、掺假,短斤少两的行为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侵权行为的,建立黑名单档案,进行重点管理。
加强产品质量宣传,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把不合格商品及被监测人名单送给每一位建筑材料经营者,让他们在经营上做到心里有数,并在集贸市场等人流多的场所派发宣传单,提醒消费。做好因钢材、水泥等产品质量引起的消费投诉的受理工作,及时组织调解,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柳城县工商局共出动67人次,出动车辆28台次,检查钢材水泥经营户83户,下达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13份,成功调解水泥消费纠纷1起,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元。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了经营者合法经营、杜绝售假意识,得到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