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型搅拌混凝土运输工程车在城市道路上闯祸的事件屡有发生,这些专用车辆的安全驾驶问题成为公众焦点。(去年,快报针对城市大型工程车辆伤人夺命事故,进行了持续追踪报道,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
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中规定: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车辆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装置。同时,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车辆驾驶人免费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
今后,专用车辆未按规定安装或正常使用行驶记录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限期安装,并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以200元罚款;专用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使用未经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的驾驶人驾驶专用车辆的,可处500-1000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