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症状:屡修屡坏直至彻底停工
“有的车只有3-7档,有的车则挂不上3-7档,还有的车没有倒档。”4日,黑龙江弘业商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弘业公司”)的经理张长春告诉记者,2008年5月26日,他的公司与三一重工签订了购买10台混凝土搅拌车的合同,可陆续收到的车辆在使用时,相继有6台车出现档位不全的情况。张长春告诉记者,经过三一重工售后人员及法士特变速箱维修站的维修,问题仍没有解决。
“除了挂不上档,所有车辆都存在前钢板过软、导致橡胶减震和减震器损坏的情况,有的车在负载后向右倾斜,有5台车更换转向直拉杆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等毛病。”弘业公司运输车队队长杜立军介绍说,难以维修也使得这些车无法上路。“例如离合器和分泵出了毛病,跑遍哈尔滨竟然都买不到能换的。”杜立军说,到2009年2月,10台车前后已有6台“趴窝”了,目前剩余的4台车虽可继续上路运营,不过也因刹车系统存在的问题没有彻底修复,而存在安全隐患。
鉴定:非法生产的不合格产品
4日11日,在弘业公司看到,5台三一重工牌的混凝土搅拌车停在一旁,其中两台车因清罐出现故障而装满了凝固的混凝土,还有一台车因发动机故障停在空地上。
张长春讲,他已经请三一重工所在地的湖南省天罡司法鉴定中心对这10台车进行了司法鉴定。
随后,在与天罡司法鉴定中心注册司法鉴定人、高级工程师李宗元取得了联系,李宗元在电话中讲,2009年2月13日,经过为期3天的鉴定,该中心对弘业公司购买的10台三一重工牌搅拌车给出鉴定结论:
1、鉴定车右侧面装置不符合gb7258-2004标准第12.19.1款规定,搅拌容积与产品标牌和产品合格证不一致,产品合格证最高车速、整车整备质量与产品说明书不一致,转向直拉杆潜在安全隐患,运输作业故障频繁出现,按国发[1986]42号文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第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认定这10台鉴定车为不合格产品。
2、鉴定车总质量38470kg,超过定型车和底盘最大许用值的53.88%,按实施汽车强制性项目检验和定型试验规程的规范性要求及qc/t252-1998标准的规定,10台鉴定车属未定型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产业政策“生产准入制”制度,属违规生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10台鉴定车属擅自非法生产。
三一重工:
重新找人鉴定车辆
不过,三一重工的工作人员对于这份司法鉴定并不认同。
4日15日,在三一重工哈市销售处,负责售后工作的陈江华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已返回湖南处理此事,对于记者的采访要求,他委托三一重工的律师邵泽政全权代理。邵泽政告诉记者,目前,三一重工与弘业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已诉讼至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至于10台车的司法鉴定,三一重工将重新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据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熊法官介绍,目前三一重工与弘业公司的案件已开庭3次,仍在审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