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建设领域部分坍塌现象剖析
8月8日下午1时20分左右,正在施工中的合肥市长江中路四牌楼地下人行通道南北向主通道发生塌陷事故。塌陷面积约180平方米左右,有车辆落入塌陷区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8月4日9时15分左右,河北石家庄一家私人铸钢厂的一座在建二层楼房在雷雨中突然倒塌。截至当日19时许救援工作结束,事故已导致17人罹难,3人受伤。
8月2日上午9时20分许,在西安地铁一号线TJSG-8标莲湖路洒金桥站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在北侧冠梁沟槽底部清理土层拟进行沟槽支护时,沟槽中段南侧坑壁突然坍塌,造成2名作业人员被掩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7月15日凌晨1时33分,津晋高速公路港塘收费站800米外匝道桥坍塌,5辆载货车坠落,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
6月29日2时34分,黑龙江省境内的哈伊公路铁力市呼兰河大桥突然塌掉,数辆机动车坠下。根据当地政府发布会通报,截至29日20时30分,共打捞出8辆机动车,水下已确定没有车辆。这次事故共落水21人,其中4人死亡,遗体已全部打捞上岸。
6月27日凌晨5点,位于上海闵行区罗阳路599弄的“莲花河畔景苑”项目一13层在建住宅楼整体倒塌,致1名工人死亡。
5月17日,正在拆除作业中的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发生大坍塌,事故造成9人遇难、16人受伤和24辆车被损毁的悲剧。
“2009年,过得有些揪心。总是出事故,真的应当反思一下了。”一位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这样向记者说道。
的确,2009年建筑行业事故频发,尤其是进入5月份后,事故不断升级,倒楼,塌房,路面坍塌、地铁坍塌、高架桥事故,不少专家学者一再高呼要痛定思痛,吸取教训,不少媒体也在呼吁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科学施工,避免恶性事件发生,然而事故并没有在公众的关注下止步,反而有升级之势。事故的发生让公众痛心,在救治伤者、送别逝者之后,我们最重要的是思考如何应对猛于虎的“恶性事故”,让建筑行业成为“平安行业”。
施工不规范成最大安全隐患
建筑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行业标准和相关施工技术规范已经比较完善,在科学施工方法的指导下施工,应当说是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但在施工现场,很多施工人员并没有严格执行既有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凭主观想像或根据自身的施工经验盲目施工,直接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上海市政府7月3日公布的“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时间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7号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而间接原因主要为6个方面:一是土方堆放不当。在未对天然地基进行承载力计算的情况下,建设单位随意指定将开挖土方短时间内集中堆放于7号楼北侧。二是开挖基坑违反相关规定。土方开挖单位,在未经监理方同意、未进行有效监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也没有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挖基坑。三是监理不到位。监理方对建设方、施工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进行有效处置,对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四是管理不到位。建设单位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法指定施工单位,压缩施工工期;总包单位未予以及时制止。五是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方对基坑开挖及土方处置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六是围护桩施工不规范。施工方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施工,施工速度快于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同样,西安地铁塌方也是因为一次开挖超过设计深度1米,未及时进行支护,且放坡不足;现场管理人员盲目安排施工人员进入沟槽内作业。
每一条都直指施工不规范的问题,8月4日上午发生的在石家庄的塌楼事故,经过专家鉴定后也一致认为是没有安装避雷针引发的恶性事故。血的事实再一次向我们证实了建筑科学的力量,在此,本报也提醒广大施工管理人员,现场施工固然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然而遵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是铁的原则,是不能改变的。
招投标不规范成坍塌幕后推手
现场的施工不规范是一个表面现象,在这个表象后面有着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工程建设项目并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操作,一些没有资质或资质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通过种种手段获取开发权或施工中标资格,是事故多发的一个主要原因。
“6.27”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调查后发现,作为开发商的梅都房地产公司,企业资质等级为三级,资质证编号沪房地资(闵行)108号,资质发证日2000-10-1,批准从事房地产日期2000-10-1,资质有效期2000-10-1至2004-12-31。梅都房地产公司的资质竟然已经过期,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又是如何取得开发权的呢?
在事故发生后不久,坊间盛传梅都房地产公司主要股东为政府工作人员,后上海市政府澄清说明公司股东都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梅都公司董事长阙敬德也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其镇长助理身份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并未上报区委组织部。但坊间关于梅都公司违规拿地的猜测始终不绝于耳。
在津晋高速公路桥坍塌后,也曾有媒体撰文指出,津晋高速在招投标程序上存在问题。
在铁力大桥坍塌后,有当地居民指为违规挖沙引发的桥梁坍塌,但当地政府新闻发言人在通报相关情况时否定了这个说法。
株洲高架桥垮塌后,5月20日,湖南株洲市政府通报称,犯罪嫌疑人程继昂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南岭民爆工程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没有资质却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中标,充分暴露了株洲高架桥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操作。
在苏州地铁招标中,某一批次的招标公告甚至允许一个企业可以申请4个标段,允许一个项目经理申请4个标段,这无疑可以为某些施工单位一家投中多个标段打开了绿灯。
在西安,从来没有干过地铁工程的本地施工单位,如西安市某公司,却能中标地铁2号线张家堡主变电站工程。地铁2号线土建招投标中也有类似情况,西安市某建筑公司,从来没干过地铁工程,更谈不上具有相关业绩,但却能与资质过硬的单位捆绑在一起以所谓的“联合体”名义中标。
有人提供了一份西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标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其中第一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集团公司(或母公司),或由两个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仅限于TJSG-14、TJSG-15标)。”
从最后的开标结果看,中铁某局与西安市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恰好投中十四标,中铁某集团与西安市某公司联合体正好投中十五标,资格预审设定的第一条规定,被认为是为西安市这两个公司中标地铁工程量身打造的条款。资格预审第三条规定,“申请A类标的申请人2001年以来最少须有2个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不知西安市这两个公司是如何通过资格预审的……
工程招投标中的违规操作给施工安全埋下了巨大隐患,上述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中普遍存在的违规现象,也印证了这一点。
安全意识淡薄成“夺命一刀”
安全意识淡溥是另一个夺命杀手
“6·29”铁力大桥事故发生后,专家组经过19天反复现场勘查、验算、分析、模拟试验。一致认为导致桥梁跨塌的直接原因是3号墩基底局部被水冲刷脱空,承载力不足,基础沉降和位移。诱发原因是第一台车对桥的作用力。同时,在调查组给出的调查说明中,明确指出了桥梁管养单位没有及时检查发现桥墩基础严重冲刷问题,主管部门对该项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
同样是漠视安全问题,在株州造成悲剧。“5月12日我们就向工地下发过整改通知。”19日,湖南省株洲市安监局一位负责人表示,而且5月11日,株州市安监局荷塘区分局曾组织红旗高架桥所在的辖区有关单位召开协调会,5月12日,安监部门到工地召开现场办公会。当日,安监分局就施工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手续不齐全”等问题,给南岭民爆红旗高架桥项目部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但这份下发到施工方的整改通知书,并没有引起施工方的重视,也没能起到任何作用,整改迟迟没能落实。5月15日,施工方对高架桥进行试爆,最终发生了5月17日下午,部分桥体发生垮塌,导致9人遇难的惨剧。
在各级政府三令五申安全问题的同时,安全事故发生了,逝者已矣,伤者尤痛。在以生命为代价的残酷事实面前,我们有的不应只是痛心,应当反醒自己的行为,应当追究那些给生者带来痛苦的责任人,也应当重新审视施工安全问题,给鲜活的生命以足够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