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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一建:伪造砼强度验收报告 停接工程一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0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中国建设报》  作者:东建
核心提示:湛江一建:伪造砼强度验收报告 停接工程一年

      工程验收不合格,竟私自伪造验收检测报告,最终自食苦果。广东省东莞市建设局日前对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大朗长塘村民公寓工程伪造砼强度检测报告的行为进行通报,从通报之日起一年内停止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在东莞承接新的工程任务。

  据了解,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于2003年8月中标承建大朗长塘村民公寓第13、14、15栋工程,工程于2003年10月份开工,至今年春节基本完工。今年3月21日,东莞市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初次验收。

  验收结果显示,2004年10月21日,该工程送检试块的三份砼试件强度检测报告,其中一份砼试件强度Mpa为26.6未达到30的强度要求,属不达标。但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大朗长塘村民公寓第13、14、15栋工程项目部的陈某等两位资料员在未向工地项目经理和工地负责人汇报检测报告结果的情况下,私自伪造了4份送检试块检测报告,将报告结果分别改为砼强度Mpa为38.9、44.2、36.6、41.7。东莞市质监站近日在核查竣工验收资料时发现,该4份砼试块强度检测报告属伪造报告。

  东莞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严肃建筑市场管理,特对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大朗长塘村民公寓第13、14、15栋工程伪造砼检测报告的行为进行通报,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责令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立即整改,负责赔偿因伪造检测报告造成的损失,从通报之日起一年内停止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在东莞承接新的工程任务。

  东莞市建设局表示已对该项目经理的不良行为,原资料员陈某等伪造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在网上公示,并要求该项目经理从通报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东莞担任项目经理;陈某等不得在东莞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

  目前,大朗长塘村民公寓第13、14、15栋工程原砼试块强度未达到设计强度的相应部位,已交由东莞市质监站进行抽芯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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