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经市编委(武编[1996]119号文)、市建委(武城人字[1997]004号文)批准成立了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正处级事业单位,正式编制15人。法人代表:熊付刚。按照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1997]7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推广应用商品混凝土步伐报告的通知》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武政[1998]14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的通知》,根据国家四部文件商改发[2003]341号《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和武建[2005]222号《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商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的通知》。受市建委委托,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全面负责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的推广应用、质量监督、市场执法检查、生产企业资质审验、行业宏观调控、混凝土原材料备案及相关科研开发推广应用,并负责指导武汉混凝土协会等工作。目前本站设有市场管理科(含武汉市商品混凝土交易服务分中心)、质量监督科、综合业务科、办公室及混凝土质量检测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计有48人。经费自收自支,经省、市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我站收费项目有:1、商品混凝土保证金(工程主体完工后,连本带息均要返退);2、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监督费(行政事业性收费);3、商品混凝土交易服务费(服务性收费);4、商品混凝土合同履约服务费(服务性收费,由武汉混凝土协会收取)。
几年来,我站在市政府、市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站领导班子带领下,全体员工以高昂的热情,振奋的精神,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投身于我市城市建设,使我市商品混凝土事业得到健康快速发展,一是商品混凝土市场逐步扩大,从近城区拓展到两个开发区,从开发区拓展到东西湖、江夏庙山开发区、黄陂盘龙城开发区等远城区;二是商品混凝土从建筑工程拓展到市政、防洪工程等整个建设领域;三是商品混凝土使用总量及使用含量逐年递增,2005年,全市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总量556万立方米,比去年386万立方米增加了170万立方米,增长率为44%。建筑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含量为95.5%,市政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含量为66%,分别达到工作目标值以上5.5个和6个百分点,超额完成今年的市政府一级工作目标任务。2003年,在全国19个副省级城市,武汉市商品混凝土使用总量列第八位,2005年,预计在第五、第六位。2004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被市建委评为“工程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和江汉区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四是商品混凝土产品质量得到有效监控,近几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商品混凝土的推广使用为武汉城市建设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标志性建筑(如世贸大厦、泰合广场、佳丽广场、国贸大厦、龙王庙防水工程等)优质、高速、高效地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我市城市建设、经济建设、城市环境保护、资源的再利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近年来,我站主持研究的“大掺量粉煤灰在商品混凝土中的应用”、“绿色高性能商品混凝土的研究”、“高性能轻质混凝土的研究”等科研项目分别荣获武汉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这些成果的研制成功及转化利用,为武汉市商品混凝土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推动了建筑业的整体科技进步,有效地提高了建筑物质量和品质,延长了其使用寿命,降低了工程造价,缩短了工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站2006年工作目标任务及计划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全面贯彻实施《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商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的通知》(武建[2005]222号),我站将在市建委、市建管办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事业的健康、均衡发展,现将2006年目标任务与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工作重心
1、巩固提高商品混凝土推广应用成果,确保7个中心城区基本达到无现场搅拌混凝土;
2、重点加强对远城区、开发区及市政工程商品混凝土的推广使用工作;
3、积极培育商品砂浆生产、使用市场,年内启动商品砂浆推广应用的试点工作;
4、进一步规范商品混凝土市场,实现全市生产企业的统一管理;
5、继续推进混凝土科技进步,狠抓商品砂浆的研究开发和混凝土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二)目标任务
1、全市七个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含量达到93%以上,比2005年增长3个百分点。
2、全市市政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含量达到65%以上,比2005年增长5个百分点。
3、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江夏庙山开发区、黄陂盘龙城开发区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使用含量平均达到66%。
(三)具体措施和打算
1、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将目标分解、细化,落实到各区站和各部门。结合各区具体情况,与区签订目标责任状,形成市、区联动,齐抓共管的网络体系。
2、加大市政工程商品混凝土推广力度,建立与委市政处、村镇处、设计审查办及市政质监站的工作协调机制,将商品混凝土使用纳入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图纸审查、市场查处等环节,确保商品混凝土的使用。
3、强化产品质量监督。一是改进监督方式,变单一强制监督为“监帮促”相结合的方式,即政府监督、服务帮助、市场促进,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二是针对行业发展迅猛而造成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流动性大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培训工作,逐步建立专业人员人才库,切实加强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三是加强对市政工程商品混凝土质量的监督,与市政质监站共同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对生产、使用等环节的质量行为进行规范;对存在的开裂、起皮、起砂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4、加强企业管理,规范生产市场行为。一是继续加强生产企业资质动态管理,重点利用科研成果,探索行业实行宏观调控的措施和方法及进一步开展生产企业对站点的登记管理,堵绝非法挂靠的行为;二是贯彻落实新出台的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国家标准,新申办企业一律按新标准进行初审,原有生产企业限时完成改造,年内全部达标;三是将市政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纳入统一管理。
5、加快科研步伐,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利用。一是确保科研经费,在年度预算中将科研经费专项列支。加快“武汉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武汉市商品砂浆的推广应用研究”、“武汉市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等科研课题的研究及应用。二是在全行业内收集、编制混凝土科技成果目录,定期向行业发布,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从使用方入手提高节能、节地、利废等混凝土科研成果的利用率。
6、加快商品砂浆推广应用工作步伐,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完成“武汉市商品砂浆的推广应用研究”科研课题,用科学的方法、手段指导全市商品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选准突破口,避免决策失误;二是初步建立我市商品砂浆政策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完成试点产品的技术储备,初步建立商品砂浆生产市场;三是前期准备工作完毕后,年内力争在有条件的项目开展部分商品砂浆推广应用试点工作,逐步拓展商品砂浆使用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