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财政局、经信委和住建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建材下乡试点及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计划自2011年开始,对符合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且已纳入农房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新开工的农村集中改造建设的村庄农户实行补助政策。其中2011年主要以补助水泥为主,计划补助1820户,每户补助2000元的水泥产品,共安排补助资金364万元。试点期间,淄博市将建立建材下乡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联系会成员单位将对企业及供货招标、产品质量、调拨配送、农房验收等进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农户,取消建材下乡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